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睿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8-12-1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认真
审阅了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以及形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事
项,对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睿能德晖的出资份额及权益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审议《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
案》相关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林兢   林晖   吴飞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