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睿能科技: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0 年
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兢女士、徐培龙先生、严弘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林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4 月出生,硕士。曾任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
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培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0 月出生,本科。曾
任上海市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
独立董事。
    严弘先生,美国国籍,1965 年 10 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
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
海高级金融学院学术副院长、金融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林兢女士出席 4 次、徐培龙先生出席
4 次、严弘先生出席 4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林兢女士出席 2 次、徐培龙先生
出席 2 次、严弘先生出席 2 次。所有独立董事均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况。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共出具事前同意函 1 份、独立意见 3 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在会前及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进
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事前各项工作的审阅和分析;会议期间积
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客观判断,依法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会后认真跟踪决议落实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现场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
对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及时
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媒体相关报道,持续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我们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认为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
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不
断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
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整体情况。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公司管理
层与我们密切联系,定期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使我们能
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传递相
关会议材料,事先与我们进行必要沟通,并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相关工作人员
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就有
关情况询问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经
核查,公司 2020 年度仅发生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霳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该次关联交易未达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董
事会审议的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司只发生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情形,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生其
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已进行了充分、完整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
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计至 2020 年年末的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查,认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
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
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
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
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1,233,200 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123,320.00 元。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股
东的长远利益。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
强了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
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针对
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在年度工作中
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并努
力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利益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兢   徐培龙   严弘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