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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能科技:睿能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8-1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
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岗位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
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指导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审核考核
结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考核数据,并
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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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
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2022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7,000 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7,000 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2022 年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7,000 万元;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27,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
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等级表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         A         B+         B      B-         C          D
  考核结果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
                                  100%                   75%                  0%
  解除限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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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待改进、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
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 年至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
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
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十年后由证券部负责
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
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3、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
实施。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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