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3 公司简称:睿能科技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睿能科技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睿能科技 603933 无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67 万股,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蓝李春 苏宁谊 电话 0591-88267288 0591-88267288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 办公地址 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 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 电子信箱 investor@raynen.cn investor@raynen.cn 睿能科技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273,429,907.78 2,107,915,277.61 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82,680,038.97 1,241,308,065.35 3.33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55,855,321.30 1,091,355,309.91 -1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414,020.02 40,419,124.57 9.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8,277,569.00 34,411,124.50 11.2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96,817.43 -109,379,710.89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3.55 减少0.0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27 0.1948 9.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27 0.1948 9.19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17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睿能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4.32 135,394,736 0 无 0 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 其他 4.52 9,525,264 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石日超 境内自然人 0.76 1,600,000 0 无 0 UBS AG 其他 0.17 358,426 0 无 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7 353,522 0 无 0 吴桢 境内自然人 0.16 341,600 0 无 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5 322,512 0 无 0 陈福良 境内自然人 0.15 316,600 0 无 0 赵健民 境外自然人 0.14 300,000 180,000 无 0 张国利 境内自然人 0.14 300,000 180,000 无 0 张香玉 境内自然人 0.14 300,000 180,000 无 0 ①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通过香港瑞捷间接持有睿能实业 100%的股权,通过 健坤投资间接持有平潭捷润 21.73%的财产份额;②公司股东睿能实业和平潭 捷润分别持有公司 64.32%和 4.52%的股权;③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通过持 有睿能实业和平潭捷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137,464,283 股,占 65.30%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股权;④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通过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持有平潭捷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5,387,119 股;⑤上述股东中赵健民先 生、张国利先生、张香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⑥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睿能科技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