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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丰药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对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益丰药房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38.46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133,031.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
年7月18日汇入益丰药房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2.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6】2-2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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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
    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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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拟投入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额
收购苏州粤海 100%股权项目                      7,439.90           7,439.90
O2O 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          15,000.00          15,000.00
连锁药店建设项目                             113,030.25         110,099.62
                   合计                      135,470.15         132,539.52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427.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26.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2,610.19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71.60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
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
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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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益丰药房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益丰药房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要求。中信证券同意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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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程   杰                  罗   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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