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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丰药房: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就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2 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
易兰广先生、王红霞女士及公司董事长高毅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由具有任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易兰广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
开会议听取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
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
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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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后,积极与审计师沟通,对预审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年报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沟通,持续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
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听取公司 2017 年内部审计情况的情况通报。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召
开会议听取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
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
安排。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聘任以来,从专业性角度,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了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审计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审核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审计
费用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了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我们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
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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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价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
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有效的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促进董事
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2019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
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易兰广 王红霞 高毅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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