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2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该
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为公司出
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019 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
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未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浩、张晓健、陈荣芳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