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 意公司《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王浩、张晓健、陈荣芳 2019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