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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6-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威派格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59.61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279.7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0,419.87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
 字【2019】0146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截止 2020
 年 6 月 15 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进度     目前余额
                               资总额          入金额
        企业研发技术中心
 1                                6,377.54        3,613.40      56.66%       2,872.42
          升级建设项目
     企业营销网络体系
2                             4,042.33    1,167.35   28.88%        2,980.49
       升级改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               0
       合计                  20,419.87   14,780.75   72.38%        5,852.9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5,000万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 5,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会议审议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详
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