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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2020-12-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威派格”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威派格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 号)核准,威派格首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3,207.55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536,792.45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9001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          46,202.69           29,4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600.00           12,600.00
                  合计                             58,802.69           42,000.00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威派格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

      四、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

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
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
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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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
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

    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
监管要求。

    八、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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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且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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