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12-09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867.9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
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3,207.55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416,536,792.45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0BJAA19001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000.00 万元(含 42,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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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 46,202.69 29,4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600.00 12,600.00
合计 58,802.69 42,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
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
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
先投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BJAA190
024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867.99 万元。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新建城市智慧供水关键设备厂房项目 8,867.99 8,867.99
其中:土建及装修工程费用 5,456.23 5,456.23
公用工程费用 90.93 90.93
土地费用 3,238.00 3,238.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82.83 82.83
合计 8,867.99 8,867.99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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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67.9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要求。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XYZH/2020BJAA190024
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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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867.9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
计 8,867.99 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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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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