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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0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 3 名成员,分别为王浩先生、张晓健先生
及陈荣芳女士。具体信息如下:
    1、王浩先生,195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
华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
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工程师、副室主任、室主任、总工程
师、所长,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 年 4 月至今兼任
南威软件独立董事。2017 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张晓健先生,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清华大学讲师、副教授、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监事长、住建部高等教育给排水
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水协(IWA)政府会员代表等职务。
2017 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陈荣芳女士,197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安达信企
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现任碧然德净水系统(上海)有限公
司财务运营副总裁。2017 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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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我们出席了公司 2020 年度的所有董事
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
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用以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
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
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及相关
材料,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2020
年度我们充分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保持与
公司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对公司信息披
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2020 年年报工作情况
    关于 2020 年年报相关工作,我们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年度报告中就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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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意见,并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独立董
事根据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合理、是否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经查核,公司的
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没有发生侵占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及薪酬情况,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高管薪酬的管理规定,薪
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
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
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
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
各项审计业务。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运行有效。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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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们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
职责,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
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
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我们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
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
勤勉义务。
    2021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重点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浩、张晓健、陈荣芳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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