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 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浩、张晓健、陈荣芳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