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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2-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被保荐公司名称: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5-239538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星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22 层
                               联系方式:0755-2395386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波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22 层
                               联系方式:0755-23953869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俊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22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6 号)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59.6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79.78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3,859.91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19.87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3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53.68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上市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担任威派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
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1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中信建投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威派格的具体情况制
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已与威派格签订保荐协议,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
                                             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中信建投证券通过日常沟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威派格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威派格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生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或违背承诺事项。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中信建投证券督导威派格及其董事、监事、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承诺。
                                             中信建投证券督促威派格依照最新要求健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理制度。核查了威派格执行《公司章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
行为规范等。
                                             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中信建投证券督导威派格严格执行内部控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制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合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中信建投证券督导威派格严格执行信息披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件,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中信建投证券对威派格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他文件及时进行事前审阅,并对存在问题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补充。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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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及相关当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事人未出现该等情况。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及控股股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未出现该
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     等情况。
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及相关主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体未出现该等情况。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在对威派格进行现场检查时,中信建投证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券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
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及相关主
资金占用;                                 体未出现该事项。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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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六)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   施等承诺事项。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
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威派格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
信息进行了对比。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威派格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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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星明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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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钟   俊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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