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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规规定,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对威派格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
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对威派格进行了现场检查,参与人员为保荐代
表人张星明。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威派格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威派格
的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获取了威派格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
对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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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
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
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
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
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
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威派格《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外公开披露的
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支持性文件等资料等
进行了核查,并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威派格信息披露活动不存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现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银行账户清单和银行流水,对关
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重点核查,对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并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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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查阅了募投资金对账单、专
户监管协议、使用明细表、资金划转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
会计师鉴证报告,查阅并比对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
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威派格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
部控制制度、决策文件、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确
认。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制
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威派格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
资的决策程序合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2,995.20 万元左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14,794.71 万元左右。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内,公
司因外部环境影响,导致物流运输及员工差旅受限,对公司产品交付进度产生影
响,致使公司确认收入减少,导致公司全年业绩出现亏损;2、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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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对智慧水务、智慧水厂等相关技术升级投入,由于智慧水务、智慧水厂业务
较二次供水业务交付周期更长,回款周期亦相对较长,进而影响到相关业务收入
确认速度。

    保荐机构向威派格相关人员了解了持续督导期间的经营情况以及 2022 年度
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以及在手订单情况等,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派格上市以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但受外部环境因素冲击,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 2022
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符合客观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
    (二)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
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2022 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建议公司关注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并
积极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应充分披露业绩亏损原因并提示经营
风险。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


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威派格存在根据《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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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威派格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
保荐机构与威派格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
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 年度,威派格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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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钟   俊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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