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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农立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0-30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对中农立
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
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对《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材料进
行认真审议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浦颖女士、杨剑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花荣军                                杨伟国




             潘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