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农立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0-01-16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4)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立华”或“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3,333.34 万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1,566.7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38,815.46 万元。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公司股票已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上市。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或“保荐机构”)作为中
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对中农立华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
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恒泰长财针对中农立华实际情况制订了 2019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
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恒泰
长财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中农立华,并要求公
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20 年 1 月 14 日,恒泰长
财保荐代表人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及沟通、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
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形式,对包括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1
    二、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本次对中农立华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保荐机构认
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等。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中农立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议事规则和公司的内部制度,并收集和查阅了中农立华三会的会议决议、会议
记录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开方式与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以及相关事项
的回避表决制度是否落实;查阅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资料、
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记录。同时,访谈了内审经理,对上述问题进行进一步核
实与了解。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农立华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组织结构健全,各部门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
作,中农立华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收集、查阅了公司披露
的公告及其相关档案资料,并对其是否存在该披露的重大事项而未披露、披露
的内容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检查。同时,访谈了董事会秘书,对上述
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与了解。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
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2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查阅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账务情况,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
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同时,访谈了财务总监及内审经理等相关人
员,对上述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与了解。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
立,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访谈,查
阅了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
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农立华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
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建立了相关制度,公司 2019 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重大对
外投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五)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主要销售及采购合
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访谈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
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行正常。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化,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3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中农立华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农立华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和关联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国平              王晓霞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