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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农立华: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2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度,我们作为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
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花荣军,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
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行业发展部
主任、副秘书长、代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秘书
长。

    杨伟国,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国家外经贸部、深圳海王集团、南光闽澳进出口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等机构。曾于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美
国宾州州立大学、英国剑桥大学访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
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创业学院副院长,劳动经济学会
副会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力资本审计研究
所所长。

    潘爱香,女,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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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股
东大会 1 次。我们认真对待每次会议,未有缺席,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参加股
姓名                                                         东大会   备注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三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花荣军     7         7         0          0         否         1      在任


杨伟国     7         7         0          0         否         1      在任


潘爱香     7         7         0          0         否         1      在任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独立
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并通过现场交流和电话沟通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
通。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我们均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委员职
责,本年度我们对各委员会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8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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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增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东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于 2019
年 3 月 4 日注销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增补董事、聘任高管事项。

    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18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企业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进行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总股本 160,000,08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20.00 元(含税),转增 32,000,016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92,000,096
股。本次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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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
行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已建立相对完
善的内控体系,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
行,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规
范运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
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

    (十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理
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度,我们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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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的原则,抱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继续忠诚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花荣军、杨伟国、潘爱香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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