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7-06-28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审议后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补充流动资
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
(以下无正文,为本次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此页为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李汉国 余新培 杨祖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