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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2017-10-24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 临 066 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实际
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正在筹划
涉及国泰集团的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泰集团;股票代码:
603977)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年临 050 号)。
    经论证,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 年临 061 号),公司前
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起,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 年临 063 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二个月内复牌,2017 年 10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
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初步确定为江西威源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铜业民爆
矿服有限公司 100%股权。两家企业均属于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控股股东均为江
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西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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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向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
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细节仍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与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本次重组方案及交易金额仍需与各方进一步协商论证。相关交易各方正全力
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重
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四)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为湖南启
元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
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司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涉及的标的资
产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及各中介机构仍需与交易对方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具体事项及交易方案等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相关中
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五)上市公司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及目前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召开首次董事会及披露重组预案前,公
司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本次重组事项的原则同意。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论证
重组方案、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等具体工作,目前正处于进一步
协商沟通阶段;公司与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就重组意向协议的具体内容
进行密切沟通和协商。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具体重组方案的确定及中介机
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仍需与相关各方对重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确定,重组
事项尚存不确定性,目前尚不具备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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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
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必要的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
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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