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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 临 080 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实际
控制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正在筹划
涉及国泰集团的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国泰集团;股票代码:603977)
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
《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年临 050 号)。
    经论证,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 年临 061 号),公司前
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即自 2017 年 8 月 24
日起,预计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7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 年临 063 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二个月内复牌,2017 年 10 月 23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的议案》,并于 10 月 2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 年临 066 号),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24 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11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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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起继续停牌。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
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随即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对本
次《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分别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开始复牌。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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