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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 临 078 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国
泰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公告文件,并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会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启元律师”、“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会计师”、“会计师”)以及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卓信大华”、“评估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有关
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现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详细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预案(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回复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1
一、关于标的资产的风险

问题一:预案披露,威源民爆向宏安民爆销售占比在报告期内均超过 50%,本
次交易完成后,宏安民爆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请补充披露:(1)将
宏安民爆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和合理性;(2)宏安民爆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
据,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及占比,并说明报告期内宏安民爆采购威源民爆
产品后尚未实现销售的金额及占比;(3)宏安民爆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及回款
情况;(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是否进行了真实销售,针对宏安民爆
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是否谨慎;(5)结合宏安民爆的客户情况,说明宏安民爆在
民爆品流通半径内的竞争力和渠道稳定性;(6)对宏安民爆的评估方法,并说
明原因及交易对方不对宏安民爆作业绩进行承诺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
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一、将宏安民爆纳入合并报表的依据和合理性

    (一)公司及威源民爆对宏安民爆投资情况说明

    宏安民爆成立于2014年2月,系由十一家江西省内民爆流通企业出资设立的
民爆产品经销平台。2017年4月公司及威源民爆分别出资120万元、80万元,取
得宏安民爆24%、16%的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40%,为宏安民爆第一及第二大
股东。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宏安民爆共有13个法人股东。除公司及威源民爆外
的其余11家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60%,其中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18%,
另外10家股东股权比例均未超过10%,股权较为分散,且该11家法人股东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宏安民爆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
                            上饶       吉安               宜春                          萍乡
                 赣州                          九江                  新余       抚州               景德           南昌           贵溪
                            市安       市吉               泰安                          市赣
                 章源                          市赣                  市渝       市崇               镇鑫           市昌           市民
                            和民       泰民               民用                          西民
                 民爆                          北民                  钤民       宜乐               乐民           进民           爆器
国泰    威源                用爆       爆器               爆炸                          爆物
                 器材                          爆器                  爆物       民爆               爆器           爆器           材有
集团    民爆                炸物       材专               物品                          品销
                 专营                          材有                  品有       器材               材有           材有           限责
                            品有       营有               销售                          售有
                 有限                          限公                  限公       有限               限公           限公           任公
                            限公       限公               有限                          限公
                 公司                          司                    司         公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公司                          司




  24%      16%     15.18%      9.60%      9%      7.32%      6%         4.32%      3%      2.64%          1.44%          0.78%          0.72%




                                                      宏安民爆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宏安民爆控制权的判断

       1、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及威源民爆作为宏安民爆第一、二大股东,
向宏安民爆联合提名董事长、总经理及监事会主席各一名,公司委派副总经理一
名。以上由公司、威源民爆联合提名及委派的董事和管理层能够决定宏安民爆的
财务和日常经营政策。

       2、宏安民爆公司董事会席位共计 7 名,公司及威源民爆合计占董事会席位
4 名,能够在董事会表决中起主导作用。

       3、宏安民爆的其余 11 个法人股东股权较为分散,难以形成对宏安民爆日常
经营管理及财务的实际控制。

       (三)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
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基于以上控制权分析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威源民爆
对宏安民爆的合计持股比例,公司与威源民爆将形成对宏安民爆的实际控制。因
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宏安民爆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作出的判断,具有合理性。

       二、宏安民爆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及占
比,并说明报告期内宏安民爆采购威源民爆产品后尚未实现销售的金额及占比

       (一)宏安民爆主要财务数据


                                                                 3
                                                                          单位:万元
                           2017 年 8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2017 年 1-8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流动资产合计                         7,326.97           4,141.00            3,854.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72             93.45              142.66
资产总计                               7,433.69         4,234.45            3,996.70
流动负债合计                           6,554.58         3,145.02            3,022.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6,554.58         3,145.02            3,022.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9.11          1,089.43              974.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33.69         4,234.45            3,996.70
营业收入                           28,636.78           30,273.88           35,382.51
营业利润                                313.01            467.53              603.06
利润总额                                316.43            470.18              605.36
净利润                                  256.34            346.82              447.59
    注:以上 2015 年财务数据经南昌中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6 年财务数据
为经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7 年 1-8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宏安民爆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年 度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号
             1    赣州章源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5,843.80           20.41
             2    九江市赣北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4,762.68           16.63
 2017 年     3    吉安市吉泰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3,364.54           11.75
  1-8 月     4    宜春泰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3,151.97           11.01
             5    萍乡市赣西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1,700.67            5.94
                              合 计                        18,823.66           65.74
             1    宜春泰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5,421.74           17.91
             2    九江市赣北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5,320.02           17.57
 2016 年     3    赣州章源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4,390.56           14.50
   度        4    萍乡市赣西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2,392.77            7.90
             5    抚州市崇宜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760.07            5.81
                              合 计                        19,285.16           63.69
             1    赣州章源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7,214.67           20.39
             2    九江市赣北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6,405.71           18.10
 2015 年     3    宜春泰安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5,851.07           16.54
   度        4    抚州市崇宜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2,835.86            8.01
             5    萍乡市赣西民爆物品销售有限公司            2,253.37            6.37
                             合   计                       24,560.68           69.41

     (三)说明报告期内宏安民爆采购威源民爆产品后尚未实现销售的金额及
占比

                                             4
       报告期内,宏安民爆采购威源民爆产品后均已实现对外销售,不存在未实现
销售情况。

       三、宏安民爆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宏安民爆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账龄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65.85                    893.12
合计                                          665.85                    893.12
         应收账款账龄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999.73                    665.85
合计                                          999.73                    665.85
         应收账款账龄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808.50                    999.73
合计                                          808.50                    999.73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宏安民爆回款情况较好,当期实现的收入
基本全部收回,期末余额仅为少量未结算款项。

       四、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是否进行了真实销售,针对宏安民爆的
会计处理方法及是否谨慎

       (一)威源民爆销售给流通企业产品大致去向及是否进行了真实销售

       1、威源民爆销售给流通企业产品的大致去向

       报告期内,威源民爆产品销售给终端使用用户(即直销)比例约为 30%,
销售给流通企业(即经销)比例约为 70%。

       威源民爆销售给流通企业的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民爆流通企业采
购生产企业民爆产品后,直接销售给终端使用用户,完成销售行为;另一类为根
据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民爆流通企业采购生产企业民爆产品后分销给其他民爆
流通企业,再由其销售给终端使用用户,完成销售行为。

       民爆产品的终端使用用户主要是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和基础设施建设(铁
路、道路、水利水电及其他)类使用客户。

       2、流通企业销售量与其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5
    一般而言,民爆流通企业经销民爆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1)流通企业仓储能力有限,一般在 30 吨以下,按照《管理条例》,不能
超库存存放;此外,由于民爆物品固有的危险性和严格监管,民爆流通企业(包
括民爆流通企业成立的联营公司)持仓待售的风险较大,一旦民爆物品无合理市
场需求消耗或发生丢失、火灾等事件,民爆流通企业需视情节严重程度承担行政
甚至刑事责任,因此,民爆流通企业通常很少出现持有较多库存待售的情形;

    (2)库存囤货意愿不强:在民爆行业传统销售中,一般情况下为先付款后
发货,流通企业普遍不愿在没有终端需求的情况下占用自有资金囤货待售;

    (3)民爆产品退货可能性小:民爆产品为成熟产品,由于产品质量事故而
导致的退货可能性小,同时为了避免危险货物来回运输风险,终端用户对于民爆
产品偶尔出现的小质量问题选择自行克服或由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予以消化,
大规模、大范围出现退货的可能性较小。

    基于以上民爆流通企业经销民爆产品的行业特性,独立财务顾问对报告期内
威源民爆主要客户中的民爆流通企业进行了详细核查,查询了民爆流通企业的工
商档案或企业信用信息,取得了民爆行业主管机关提供的民爆流通企业采购、销
售及库存相关统计数据,实地走访了民爆流通企业经营场所、库房等,并对民爆
流通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并取得相应说明文件。

    上述核查取得的证据表明:(1)除威源民爆持有宏安民爆 16%股权、萍乡
民爆 34%股权外,威源民爆下游客户中的其他民爆流通企业与威源民爆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2)民爆流通企业的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均远大于威源民爆向其实
现的销售收入;(3)根据民爆行业主管机关提供的民爆流通企业采购、销售及库
存相关统计数据,民爆流通企业民爆物品库存较少,不存在威源民爆向其销售民
爆产品后库存积压的情形。根据以上证据,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威源民
爆下游客户中的民爆流通企业与其自身业务量相匹配。

    (二)销售给宏安民爆而未实现销售的存货而进行相关收入确认的情况,
及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

    1、威源民爆报告期各期末是否存在销售给宏安民爆而未实现销售的存货而
进行相关收入确认的情况


                                   6
   报告期内,威源民爆销售给宏安民爆的相关收入情况如下:

                                          2017 年 1-8 月
       品   种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未实现销售
                                                                  的存货金额
乳化炸药              14,956.35         5,773.98     8,635.77        -
改性铵油炸药           3,095.54         5,765.55     1,784.75        -
       合   计        18,051.89                -    10,420.52        -
                                             2016 年
       品   种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未实现销售
                                                                  的存货金额
乳化炸药              19,291.77         6,129.52     11,824.93       -
改性铵油炸药           5,578.70         5,772.90     3,220.53        -
       合   计        24,870.47                -    15,045.46        -
                                             2015 年
       品   种      数量(吨)    单价(元/吨) 金额(万元)      未实现销售
                                                                  的存货金额
乳化炸药              26,975.93         6,167.17    16,636.52        -
改性铵油炸药           4,772.59         5,801.00     2,768.58        -
       合   计        31,748.52                -    19,405.10        -

   经走访宏安民爆高管及核查宏安民爆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8
月财务报表,宏安民爆不存在库存商品,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认为,威源民爆
报告期内不存在销售给宏安民爆而未实现销售的存货而进行相关收入确认的情
况。

   由于预案中披露的威源民爆前五大客户是销售部门执行合同口径统计(按销
售发货记录),本次根据会计准则对实现销售收入金额进行了重新统计(按客户
验收确认收货),导致前五名客户收入金额均有变化,所以本次修订了威源民爆
前五名客户情况。详见《预案(修订稿)》“第六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三、标
的公司的业务情况/(五)主要客户情况/(1)威源民爆”。

   2、威源民爆产品销售给流通企业后即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的
情况说明

   1984 年 1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严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自销,使用单位应凭《爆炸物品购买证》向指定的供应点
购买。因此形成了我国民爆行业的销售模式:生产单位—流通企业—终端用户,


                                    7
即民爆器材必须经由专业的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在民爆器材经销网络布局
上,几乎每个市、县都有一家流通企业。200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民用爆炸
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废止了原条例,从法规层面正式确立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模
式。

    由于流通企业具有良好的销售渠道、仓储能力及细分到每个市、县的网络覆
盖,因此,威源民爆民爆产品目前的主要销售模式仍然为“生产单位—流通企业
—终端用户”,即民爆器材经由流通企业销售给终端用户;对大型矿山类客户及
大型爆破服务公司,威源民爆采用直供模式,即“生产单位—终端用户”。该等
“以流通企业经销方式为主、以终端用户直销方式为辅”的销售方式符合绝大多
数民爆行业上市公司的现状。

    威源民爆将产品销售给流通企业,在产品发出并经流通企业验收合格后确认
收入,会计师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定的“五条件”,即:威源民爆发出
产品,经流通企业验收合格后,威源民爆已售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
经转移给流通企业,威源民爆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收入的金
额已经通过合同及订单的形式确定,且没有证据显示威源民爆的款项回收存在较
大风险,已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考虑到威源民爆通过流通企业销售产品的模式是报告期内的主要营销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通过走访威源民爆前十大客户及访谈销售业务流程,重点
关注已售产品的最终流向,据此判断相关的风险报酬是否发生转移。独立财务顾
问及会计师通过对威源民爆主要客户的走访,查阅民爆行业主管机关提供的民爆
流通企业采购、销售、库存相关统计数据,认为威源民爆已售产品不存在大量存
放在流通企业中的情形,而且威源民爆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显示,已售产品未发生
大额销售退回的事项。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认为威源民爆将产品销售给流通企业后,已售
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报酬已经发生转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条
件及会计谨慎性原则。

       五、结合宏安民爆的客户情况,说明宏安民爆在民爆品流通半径内的竞争

                                    8
力和渠道稳定性

       (一)宏安民爆是江西省内主要民爆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共同投资的联营
公司

       宏安民爆成立于2014年2月,系由十一家江西省内民爆流通企业出资设立的
民爆产品经销平台。2017年4月公司及威源民爆分别出资120万元、80万元,取
得宏安民爆24%、16%的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40%,为宏安民爆第一及第二大
股东。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宏安民爆共有13个法人股东,宏安民爆的股权结构
如下图所示:



                            上饶       吉安               宜春                          萍乡
                 赣州                          九江                  新余       抚州               景德           南昌           贵溪
                            市安       市吉               泰安                          市赣
                 章源                          市赣                  市渝       市崇               镇鑫           市昌           市民
                            和民       泰民               民用                          西民
                 民爆                          北民                  钤民       宜乐               乐民           进民           爆器
国泰    威源                用爆       爆器               爆炸                          爆物
                 器材                          爆器                  爆物       民爆               爆器           爆器           材有
集团    民爆                炸物       材专               物品                          品销
                 专营                          材有                  品有       器材               材有           材有           限责
                            品有       营有               销售                          售有
                 有限                          限公                  限公       有限               限公           限公           任公
                            限公       限公               有限                          限公
                 公司                          司                    司         公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公司                          司




  24%      16%     15.18%      9.60%      9%      7.32%      6%         4.32%      3%      2.64%          1.44%          0.78%          0.72%




                                                      宏安民爆




       (二)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共同成立联营公司经营是民爆行业的
普遍特性

       经查阅民爆行业已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资料,民爆产品生产企
业和流通企业共同成立联营公司的经营方式普遍存在,如广东省的广东省民用爆
破器材有限公司、福建省的福建省闽盛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重庆市的重庆广联民
爆器材有限公司、湖北省的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三)民爆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共同成立的联营公司在民爆产品流通环节
的作用

       民爆产品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共同成立联营公司的经营方式普遍存在于民
爆行业中,联营公司在流通环节主要作用有:

       1、宏安民爆作为一个产品购销、流向信息的统一汇集点,生产企业和流通
企业的购销行为从下单、发货、收货到结算等购销信息通过宏安民爆,能够使行
                                                                 9
业主管部门更加全面掌握民爆产品购销和流向信息,为主管部门提供了更有效的
监管手段,提高了行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宏安民爆按照统购统销、逐级分销的经营模式,通过流通企业之间协调、
分配的方式进行民爆产品分销,能够对民爆产品进行高效率的销售;生产企业和
流通企业产销协调性得到有效提高,应收账款回收加快,存货水平降低,通过宏
安民爆生产企业能够准确掌握市场需求信息,提高民爆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整体
抗风险能力。

    (四)宏安民爆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渠道稳定性

    报告期内,宏安民爆采购的民爆产品绝大部分来自于公司及威源民爆,宏安
民爆与省内民爆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其主要客户均为江西
省内各市(地)级流通企业,绝大部分流通企业在各自地区均拥有较长的经营时
间,其销售网络全面覆盖到各自的市、县,多年来建立了良好的销售渠道及客户
网络,在当地拥有经审批且专业设计的民爆产品仓库,具备一定的安全库存,能
更加有效、快速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六、对宏安民爆的评估方法,并说明原因及交易对方不对宏安民爆作业绩
进行承诺的合理性

    威源民爆对宏安民爆的投资比例为 16%,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目前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由于威源民爆对宏安民爆投资占比较小,本
次评估以宏安民爆在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列示的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账面价值,乘以威源民爆对其的持股比例确定该项投资的评估值。

    由于对宏安民爆的评估不涉及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
估值,因此交易对方不对宏安民爆作业绩承诺,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交易完成后,宏安民爆纳入上市公司
合并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威源民爆对宏安民爆的销售均实现了最终销售,
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及谨慎性原则;由于对宏安民爆的评估不涉及采用基于未


                                  10
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因此交易对方不对宏安民爆作业绩承诺,
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问题二:预案披露,宏安民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5 年 1 月
21 日,请补充披露宏安民爆是否具有销售民爆物品的资质及许可证具体信息,
并说明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形及对宏安民爆和本次交易的影响。请财务顾问和
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补充披露宏安民爆是否具有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资质及许可证具体
信息

    根据宏安民爆提供的最新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宏安民爆目前持
有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赣)
MB 销许证字—[012]),有效期为: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0 日。

    据此,宏安民爆具备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资质。

    预案披露的宏安民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已过期,之后宏安民爆补
充提供新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本次《预案(修订稿)》中补充更新
披露了新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详见《预案(修订稿)》 “第六节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一、威源民爆/(七)下属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情况/2、未纳入
合并范围的参股公司/(3)宏安民爆/①基本情况”。

    二、说明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形及对宏安民爆和本次交易的影响

    宏安民爆已取得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60125091078144U),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民
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赣)MB 销许证字—[012]),不存在无证经
营的情形。

    根据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宏安民爆自设立以来,在
我省辖区内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民用


                                   11
爆炸物品的经营销售活动,不存在违反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亦未
受到过我局的任何行政处罚。

    因此,宏安民爆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形,自其设立至今,严格遵守民用爆炸
物品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
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过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宏安民爆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形,自其
设立至今,严格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
行为,亦未受到过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的处罚,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
影响。

问题三:预案披露,标的资产江铜民爆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3 日,唯一客户为
江西铜业,是江西铜业混装炸药产品的第一大供应商,同时江西铜业德兴铜矿为
江铜民爆的第一大供应商。请补充披露:(1)江铜民爆为江西铜业提供产品服
务的开始时间和具体矿区或项目,并结合双方约定期限情况、江铜民爆服务项目
的预计存续期间,说明江铜民爆是否会随着特定矿区或者项目的终止而终止,收
益法评估如何考虑上述因素;(2)报告期内,江铜民爆营业收入波动的主要原
因,结合省内或销售运输半径内其他省份的竞争对手情况,说明江铜民爆和江西
铜业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本次交易是否会影响到江铜民爆的客户稳定性;(3)
结合江铜民爆的采购商品类别,说明江西铜业既为江铜民爆唯一客户,又是江铜
民爆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和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江铜民爆为江西铜业提供产品服务的开始时间和具体矿区或项目,并
结合双方约定期限情况、江铜民爆服务项目的预计存续期间,说明江铜民爆是
否会随着特定矿区或者项目的终止而终止,收益法评估如何考虑上述因素

    (一)江铜民爆为江西铜业提供产品服务的开始时间和具体矿区或项目

    江铜民爆成立于 2015 年 2 月,系由江铜股份所属炸药厂改制而来,自江铜

                                  12
股份德兴铜矿 20 世纪 50 年代开采以来即为其全矿区提供产品服务,基于双方
历史渊源,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结合双方约定期限情况、江铜民爆服务项目的预计存续期间,说明
江铜民爆是否会随着特定矿区或者项目的终止而终止,收益法评估如何考虑上
述因素

    江铜民爆与江铜股份已签署《爆破服务一体化合同》,约定江铜民爆承担江
铜股份采区露天台阶爆破、根底、岩坎处理等业务,负责除穿孔外爆破作业全过
程,按江铜股份生产计划对爆破区域进行爆破设计及爆破施工,负责项目所需爆
破器材和成品炸药的采购、矿山范围内运输、现场装卸、保管及看守工作。合同
期限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市场条件下
江铜股份优先与江铜民爆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江铜民爆服务的德兴铜矿为全球最大的铜矿之一,根据目前已探明的储量和
年开采量,德兴铜矿稳产期仍有 20 年。江铜民爆目前主要为德兴铜矿服务,根
据《管理条例》,在江铜民爆产能富余的情况下,江铜民爆业务范围还可拓展至
其他客户。并且,江铜民爆承接了江铜股份所属炸药厂的相关技术、人员、资产,
从事了多年大型矿山爆破服务,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结合德兴铜矿
的开采年限较长,江铜民爆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并可拓展至其他客户,即使德
兴铜矿在 20 年后不能稳定生产直至矿产资源枯竭时,江铜民爆仍然能持续经营,
不会随着特定矿区或者项目的终止而终止,所以本次采用收益法预估时假设被评
估单位将永续经营。

    二、报告期内,江铜民爆营业收入波动的主要原因,结合省内或销售运输
半径内其他省份的竞争对手情况,说明江铜民爆和江西铜业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本次交易是否会影响到江铜民爆的客户稳定性

    (一)报告期内,江铜民爆营业收入波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8 月),江铜民爆的营业收
入分别为 11,372.88 万元、20,132.03 万元、13,173.5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36.53 万元、5,591.17 万元和 3,795.85 万元。2015 年 12 月前,江铜民爆为


                                   13
江铜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江铜股份为其唯一客户,销售价格按照内部结算价执
行,所以 2015 年江铜民爆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低。2015 年 12 月份民爆投资
取得江铜民爆的 100%股权后,江铜民爆开始市场化运行并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
销售,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提升。

     (二)结合省内或销售运输半径内其他省份的竞争对手情况,说明江铜民
爆和江西铜业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本次交易是否会影响到江铜民爆的客户稳定
性

     1、省内或销售运输半径内其他省份的竞争对手情况

     江铜民爆全部生产许可均为混装乳化炸药。除江铜民爆外,江西省内具备民
爆生产能力的企业为国泰集团、威源民爆,但国泰集团、威源民爆没有混装炸药
的生产许可,与江铜民爆不构成竞争关系;德兴铜矿位于江西省的东北部,销售
运输半径内其他省份的具备混装炸药生产许可的潜在竞争对手分别为浙江、福建、
安徽、湖北等省份的民爆生产企业,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许可品种        年许可生产量(吨)
               浙江省
 浙江永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永进分公司         现场混装铵油炸药        2,000
     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3,000
               福建省
                                       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         3,000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5,000
                                               炸药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5,000
                                               炸药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3,000
                                               炸药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炭山化工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5,000
                厂                             炸药
               安徽省
                                       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         3,000
                                       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         3,000
        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3,000
                                               炸药
                                       现场混装乳化粒状铵油
      马鞍山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00
                                               炸药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分公司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8,000


                                       14
                                                  炸药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    2,000

      徐州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3,000
               湖北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麦岭分
                                       现场混装胶状乳化炸药    4,000
                公司
      湖北东神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混装改性铵油炸药    3,000
      湖北东神楚天化工有限公司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4,000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
      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
                                               炸药
资料来源:企业官网、民爆行业简报、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上述潜在竞争对手混装炸药产能均偏小,单个企业均无法覆盖德兴铜矿目前
约 4 万吨/年的混装炸药需求量,并且上述公司有其各自的服务对象,向德兴铜
矿提供服务的可能性较小。

    2、江铜民爆和江铜股份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分析

    (1)江铜民爆系由江铜股份所属炸药厂于 2015 年 2 月改制而来的独立法
人,江铜民爆承接了江铜股份炸药总厂的相关技术、人员、资产,对江铜股份德
兴铜矿情况熟悉,能够较好地根据客户生产要求完成各项爆破作业。从双方历史
渊源讲,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基础。

    (2)工信部批复给江铜民爆德兴铜矿场点的生产许可能力为 4 万吨。江铜
民爆混装炸药生产点位于德兴铜矿矿区内,运输距离短,运输成本低,由江铜民
爆为德兴铜矿服务具备成本优势。从商业逻辑上讲,江铜股份不会轻易选择其他
炸药及爆破服务供应商。

    (3)德兴铜矿作为全球最大的铜矿之一,具备战略意义,在炸药及爆破服
务供应商选择上极其严格,鉴于江铜民爆为其提供服务时间较长且未发生过影响
开采的安全事故,从安全管理角度讲,江铜股份德兴铜矿为保障安全生产不会轻
易选择其他供应商来替代。

    3、本次交易是否会影响到江铜民爆的客户稳定性

    2015 年 12 月前江铜民爆为江铜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12 月份民爆
投资取得江铜民爆的 100%股权后,到目前为止已独立运行接近两年时间,双方
依旧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江铜民爆已与江铜股份签署了期限为五年的一体化

                                       15
爆破合同,双方都有保持长期且稳定合作的意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影响到
江铜民爆与江铜股份之间合作的稳定性。

    三、结合江铜民爆的采购商品类别,说明江西铜业既为江铜民爆唯一客户,
又是江铜民爆第一大供应商的原因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江铜民爆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比及采购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             1,230.74         14.70%
           1     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建材有限公司           775.23           9.24%
                 江铜集团(德兴)实业有限公司               160.33           1.77%
2017 年    2     兴化集团(江西)化工有限公司             1,593.13         18.74%
 1-8 月    3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1,391.65         17.45%
           4     山东银光科技有限公司                       212.76           2.59%
           5     江西省宇显汇实业有限公司                   124.41           1.52%
                           合 计                          5,488.24         66.00%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             2,626.88         29.21%
           1     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建材有限公司           793.66           8.89%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96.33           2.43%
2016 年    2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1,529.63         16.53%
  度       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374.72         15.05%
           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51.85           8.43%
           5     上海玮欣景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29.03           2.52%
                           合 计                          7,502.10         83.05%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             6,152.00         67.94%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594.90          28.52%
                 江铜集团(德兴)实业有限公司              173.58           1.75%
           1
                 江铜集团(德兴)爆破有限公司               83.66           0.79%
                 江铜集团(德兴)实业有限公司铜都超
                                                            27.48           0.30%
                 市
2015 年
  度             江西三源锅炉压力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2                                                17.48           0.17%
                 泗洲分公司
                 德兴市雄鹰建筑企业有限公司大桥分
           3                                                13.99           0.13%
                 公司
           4     江西星月实业有限公司                       10.34           0.11%
           5     德兴市精维矿山设备修造有限公司              9.41           0.10%
                           合   计                       9,082.84          99.82%

    其中,江铜民爆向江铜股份的采购具体类别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业务类别   不含税采购金额     合计


                                        16
                                             修理费        1.68
                                             运输费      107.44
                                              备件         0.32
                                              材料         0.14

                                           原材料运费     75.62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       硝酸铵装卸
          1                                                1.02    1,230.74
                      兴铜矿                   费

2017 年                                     燃料柴油      31.47
 1-8 月                                       烟煤        12.40
                                            原料柴油     508.19
                                             专用油      490.93
                                             水电费        1.54
              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建         乳化剂      774.90
          2                                                        775.23
                    材有限公司                材料         0.32

              江铜集团(德兴)实业有
          3                                  装卸费      160.33    160.33
                      限公司

                                              备件        18.18
                                              材料        32.64
                                            燃料柴油      49.38
                                              烟煤        42.76
                                              柴油       794.11
                                              硫脲        16.40
                                              尿素        41.3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
          1                                  乳化剂      490.77    2,626.88
                      兴铜矿
                                             专用油      817.77
2016 年                                     亚硝酸钠       2.31
  度                                         运输费       80.81
                                             水电费       19.91
                                           原材料运费
                                                         203.86
                                             装卸费
                                             修理费       16.67
              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建         乳化剂      793.53
          2                                                        793.66
                    材有限公司                材料         0.13

          3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硝酸铵采购    196.33    196.33

                                              原料      5,205.74
                                           原材料运费
2015 年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                     209.96
          1                                  装卸费                6,152.00
  度                  兴铜矿
                                             修理费       43.01
                                              燃料       214.15


                                      17
                                              水电费        9.43
                                               备件       339.42
                                               材料        85.40
                                              运输费       44.91

                                            硝酸铵采购   2,406.53
          2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炸药车款     177.78    2,594.90

                                             办公设备      10.60
                                              装卸费      167.97
               江铜集团(德兴)实业有
          3                                   修理费        4.99    173.58
                       限公司
                                              桶装水        0.62

               江铜集团(德兴)爆破有
          4                                  投料费用      83.66     83.66
                       限公司



               江铜集团(德兴)实业有
          5                                  办公用品      27.48     27.48
                   限公司铜都超市



    1、2015 年 2 月 3 日成立至 2015 年 12 月,江铜民爆为江铜股份的全资子
公司,且按照内部结算机制执行,所以 2015 年江铜民爆所有原材料都通过江铜
股份来进行采购,导致 2015 年向其采购比例较高。

    2、2015 年 12 月股权划转之后,江铜民爆独立运行了接近两年的时间,江
铜民爆逐步面向市场采购原材料,根据就近采购和市场价的原则,还有部分辅助
原材料(如原料柴油、专用油等)和搬运及修理劳务仍然通过德兴铜矿采购。

    3、报告期内,江铜民爆向江铜股份采购的占比分别为 99.30%、40.53%、
25.71%,江铜民爆向江铜股份采购的比例逐年下降。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铜民爆不会随着特定矿区或者项目的终止而
终止;江铜民爆和江西铜业合作关系稳定,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到江铜民爆的客户
稳定性;江铜民爆唯一客户江铜股份同时又是江铜民爆第一大供应商,主要是江
铜民爆根据市场原则就近采购,具备合理性。




                                       18
问题四:预案披露,标的公司均拥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民用爆炸
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资质及相关信息,是
否到期或接近到期,如有,请说明标的公司能否取得续期许可,请财务顾问和律
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资质及相关信息,是否到期或接近到
期,如有,请说明标的公司能否取得续期许可

    (一)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所需资质及相关信息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目前持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威源民爆

    威源民爆及其子公司威源龙狮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
销售,且仅销售其生产的民用爆破器材,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规定,威源民爆及其子公司需取得《民用爆炸物
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威源民爆目前持有工信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编号:MB
生许可证字[038]号),有效期为 201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截
至本回复签署日该证续展工作已完成,工信部已核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MB 生许可证字[038]号),有效期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核准了威源民爆六六一厂、威源民爆七〇九厂及威源龙狮三个炸药生
产点,上述三个炸药生产点均取得了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核发的《民
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生产产量
 名称        编号     许可品种                 生产地址            有效期
                                   (吨/年)
威源民                                         江西省萍乡
         赣 MB 安许   胶状乳化炸
爆六六                             20,000.00   市高坑镇黄   2016.08.23-2019.08.22
         证字[21]号       药
  一厂                                           泥墩
威源民   赣 MB 安许   胶状乳化炸               江西省高安
                                   10,000.00                2016.08.05-2019.08.04
爆七〇   证字[22]号       药                     市建山镇




                                      19
                                          生产产量
 名称          编号         许可品种                    生产地址            有效期
                                          (吨/年)
 九厂       赣 MB 安许     改性铵油炸
                                          10,000.00                  2016.06.08-2019.06.07
            证字[23]号         药
威源龙      赣 MB 安许     胶状乳化炸                   江西省丰城
                                          12,000.00                  2016.08.05-2019.08.04
  狮        证字[24]号         药                         市荣塘镇

    2、江铜民爆

    江铜民爆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江铜民爆需按照《民用爆炸物
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GA990-2012)等相关规定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目前江铜民爆已取得该
等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许可事项
   许可证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从业范围
                                   乳化炸药(胶状)
                                                    中华人民
《民用爆炸物                       40000 吨/江西
                  MB 生许证字                       共和国工
品生产许可                           省德兴泗洲镇                    2016.06.01-2019.06.01
                    [093]号                         业和信息
    证》                             (现场混装车
                                                      化部
                                       13 台)
                                        胶状乳化炸药
                                                         江西省国
《民用爆炸物                           40,000 吨/江西
                 赣 MB 安许证字                          防科学技
品安全生产许                            省德兴泗洲镇                 2016.06.03-2019.06.02
                     [31]号                              术工业办
  可证》                                (现场混装车
                                                           公室
                                          12 台)
《爆破作业单
                                   设计施工、安全        江西省公
位许可证》(营 3600001300146                                         2016.11.30-2018.06.19
                                   评估、安全监理          安厅
业性)(二级)

    3、宏安民爆

    宏安民爆的主营范围为民用爆破器材的销售,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条例》,宏安民爆需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宏安民爆目前持有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
可证》(编号:(赣)MB 销许证字—[012]),有效期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0 日。

                                              20
    (二)标的公司业务资质到期情况

    宏安民爆持有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编号:(赣)MB 销许证字
—[012])有效期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 月 20 日,即将到期。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上述资质尚在有效期内,宏安民爆正在办理申请续期工
作。预计续期工作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标的公司具备业务经营所需资质及相关
信息,不存在到期情况;接近到期的资质,目前标的公司正在办理换证手续。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

问题五:预案披露,江铜民爆 2016 年实现净利润 5591.17 万元,较 2015 年亏
损 236.53 万元大幅增长 5827 万元。同时,江铜民爆 2016 年末流动资产 1.54 亿
元,较 2015 年的 3576 万元大幅增加 1.2 亿元,负债增加 5390 万元,投资活动
现金净流出 1.3 亿元,2017 年净流入 1.5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5179 万元。
请补充披露:(1)江铜民爆 2016 年流动资产、负债增加的主要项目,投资活
动现金具体投向及对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2)江铜民爆 2016 年主要经营活
动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当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未来是否具有可持续
性;(3)江铜民爆 2015 年和 2016 年均无筹资活动现金流的情况下,2017 年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江铜民爆成立时间较短,报告
期内业绩波动较大的情况,说明收益法评估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和审慎性,请财务
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江铜民爆 2016 年流动资产、负债增加的主要项目,投资活动现金具体
投向及对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

    (一)江铜民爆 2016 年流动资产、负债增加的主要项目及说明

    江铜民爆流动资产 2016 年 1 月 1 日金额 3,576.13 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15,431.00 万元,增加 11,854.87 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增加 12,860.78

                                    21
万元,主要为与控股股东民爆投资资金往来款增加。

    江铜民爆流动负债 2016 年 1 月 1 日金额 4,004.17 万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9,394.15 万元,增加 5,389.98 万元,主要增加项目:应付账款增加
4,154.63 万元,应交税费增加 977.71 万元,系经营性增加。

    (二)江铜民爆 2016 年投资活动现金具体投向及对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

    2016 年度,江铜民爆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0,511.35 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3,115.05 万元,均为与
江铜民爆控股股东民爆投资的资金往来款。主要是控股股东民爆投资为了加强对
所属控股公司资金的集中管控。上述资金未计息,对江铜民爆报告期净利润未产
生影响。

    二、江铜民爆 2016 年主要经营活动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当年业绩大幅增长
的原因和合理性,未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8 月),江铜民爆的营业收
入分别为 11,372.88 万元、20,132.03 万元、13,173.5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36.53 万元、5,591.17 万元和 3,795.85 万元。江铜民爆 2016 年主要经营活动
未发生显著变化,当年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5 年江铜民爆唯一股东
为江铜股份,同时也是江铜民爆的唯一客户,江铜民爆与江铜股份的采购及销售
业务,均按江铜股份核定的内部结算价,2015 年度江铜民爆报表所列示的经营
业绩不具有可比性。

    2015 年 12 月份民爆投资取得江铜民爆的 100%股权后,江铜民爆开始市场
化运行并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提升。

    江铜民爆已与江铜股份签署《爆破服务一体化合同》,约定江铜民爆承担江
铜股份采区露天台阶爆破、根底、岩坎处理等业务,负责除穿孔外爆破作业全过
程,按江铜股份生产计划对爆破区域进行爆破设计及爆破施工,负责项目所需爆
破器材和成品炸药的采购、矿山范围内运输、现场装卸、保管及看守工作。合同
期限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根据《爆破服务一体化合同》
对服务期限、服务价格及成本联动的机制约定,江铜民爆未来盈利是可以持续的。


                                    22
    三、江铜民爆 2015 年和 2016 年均无筹资活动现金流的情况下,2017 年筹
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 5,179.25 万元,为 2017 年支付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的现金,上述股利分配通过了其控股股东民爆投资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结合江铜民爆成立时间较短,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的情况,说明收
益法评估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和审慎性

    如前所述,江铜民爆 2016 年主要经营活动未发生显著变化,当年业绩大幅
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5 年江铜民爆按江铜股份核定的内部结算价,2015 年度
江铜民爆报表所列示的经营业绩不具有可比性。2016 年后,江铜民爆开始市场
化运行并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提升。

    江铜民爆的服务对象为德兴铜矿,为全球最大的铜矿之一,年开采量稳定,
故被评估单位的业务量也相应稳定,根据被评估单位与江铜股份签订的合同,全
年爆破一体化服务总费用为当年所消耗的混装乳化炸药与爆破器材二项费用之
和。混装乳化炸药单价按 6,200 元/吨(含 17%增值税),并与主要原材料硝酸铵
价格进行联动;爆破器材费用以联合采购价格或者该年批次的实际采购价格为准,
故服务价格也相对稳定,故江铜民爆的销售收入预测的准确性高。江铜民爆虽成
立时间较短,但江铜民爆承接了江铜股份所属炸药厂的相关技术、人员、资产,
从德兴铜矿开采以来即为其提供产品服务,有多年的生产经验,生产工艺成熟,
材料、工时耗用稳定,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故生产成
本预测的历史数据可参考,评估师以近两年企业的历史成本作为本次评估的预测
基础,并且在此基础的上考虑材料价格、人均工资报酬的上涨因素。收益法评估
参数选择是合理及审慎的。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会计师认为:江铜民爆 2016 年主要经营
活动未发生显著变化,当年业绩大幅增长是合理的,未来经营活动具有可持续性;
本次评估参数选取的是合理、审慎的。




                                   23
问题六:预案披露,威源民爆六六一厂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 931.41 万元、
970.26 万元和 387.31 万元,但净资产持续为负,分别为-445.38 万元、-44.77
万元和-106.12 万元。威源民爆七零九厂也存在类似情形。请补充披露威源民爆
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盈利但净资产持续为负的原因和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
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威源民爆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盈利但净资产持续为负的原因和合
理性

    威源民爆所属分公司六六一厂及七〇九厂于每季末将当期净利润上划至威
源民爆总部,分公司不结余未分配利润。威源民爆六六一厂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
为 931.41 万元、970.26 万元和 387.31 万元;威源民爆七〇九厂报告期内净利
润分别为 2,497.05 万元、1,756.54 万元和 980.04 万元。

    威源民爆所属分公司净资产为负的原因主要是:威源民爆及其分公司按照公
司会计政策对其原折旧及坏账政策等进行调整,导致调整后净利润与原财务报表
产生差异,但上划利润金额未相应进行调整,而是在汇总层面,威源本部与分公
司自动汇总抵消,上述会计处理结果对威源民爆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威源民爆下分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盈
利但净资产持续为负主要是根据发行人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导致,在威源民爆
母公司层面已汇总抵消,具备合理性。




                                   24
问题七:预案披露,标的资产威源民爆期末流动资产由 2015 年的 8718 万元大
幅增加至 4.66 亿元,流动负债由 7477 万元大幅增加至 4.37 亿元,但同期营业
收入由 2.79 亿元下降至 2.46 亿元,净利润由 2270 万元下降至 1072 万元,融
资现金流入 3.4 亿元,投资流出 3.1 亿元,2017 年即投资流入 3.03 亿元,融资
流出 3.49 亿元。请补充披露:(1)威源民爆 2016 年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大幅
增加的主要项目;(2)资产负债规模大幅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
的原因;(3)威源民爆上述短期融资的资金来源、短期投资的主要项目,是否
为关联方资金往来。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威源民爆 2016 年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大幅增加的主要项目

    2016 年威源民爆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项目为“其他应收款”,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36,819.99 万元,其中对控股股东民爆投资往来款增加 37,065.90
万元;流动负债增加的主要项目为“短期借款”,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33,000.00 万元。


    二、资产负债规模大幅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从上述增长项目可见,威源民爆从银行贷入款项转入公司控股股东民爆投资,
从而形成威源民爆资产负债规模大幅增长,以上项目的增长并未用于威源民爆的
日常经营性项目。威源民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主要受煤炭、钢铁等行
业“去产能”市场因素影响,2016 年民爆产品市场整体需求下降,市场竞争激
烈,产品销量及价格均有所下降。


    三、威源民爆上述短期融资的资金来源、短期投资的主要项目,是否为关
联方资金往来

    威源民爆上述短期融资来源于银行的短期借款,短期借款转入公司控股股东
民爆投资,借款利息由控股股东民爆投资承担。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25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威源民爆 2016 年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大幅增
加主要是与控股股东民爆投资的资金往来所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受
市场行情影响;威源民爆上述短期融资的资金来源为银行借款,用于向股东拆借,
为关联方资金往来。

问题八:预案披露,标的资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其价格波动较大,对标的
资产的利润水平具有较大影响。请就硝酸铵的价格波动对标的资产净利润的影响
进行敏感性分析。

    回复:

    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硝酸铵,是价格波动比较大的重要化工原料。
硝酸铵价格的波动对下游民爆行业利润水平产生了较大影响。2013 年后,硝酸
铵价格持续走低。2015 年末,我国硝酸铵平均价格跌至 1,597 元/吨,2016 年
该价格继续同比下降 4.95%,为 1,518 元/吨。受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影响,加
之民爆市场需求逐渐回暖,2017 年 1-6 月,我国硝酸铵价格逐渐回升,由 2016
年的全国均价 1,518 元/吨上涨至 1,635 元/吨,同比增长 7.80%。硝酸铵的价格
波动对民爆行业的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一、威源民爆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威源民爆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威源民爆硝酸铵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1,525.15 元/吨、1,487.75
元/吨和 1,615.64 元/吨,2017 年 1-8 月威源民爆硝酸铵的均价比 2016 年上涨
8.60%,2016 年比 2015 年下降 2.45%。工业炸药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对威源民
爆利润存在较大程度的影响。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硝酸铵的价格变动对威源民爆利润影响的敏感性
分析如下:

                                             价格变动幅度
     项      目
                       45.16%      15%           10%        -10%      -15%
硝酸铵变动的价格(元
                         729.69    242.35        161.56     -161.56   -242.35
/吨)
变动的主营业务成本
                       1,847.51    613.60        409.07     -409.07   -613.60
(万元)
变动的利润总额         -1,847.51   -613.60       -409.07    409.07     613.60



                                     26
变动的利润总额占
2017 年 1-8 月利润总   -100.00%    -33.21%           -22.14%     22.14%     33.21%
额的比例

    以上敏感性分析,硝酸铵的用量(25,319.18 吨)、平均价格(1,615.64 元/
吨)均以威源民爆 2017 年 1-8 月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

    根据上表,当原材料硝酸铵的价格上涨和下跌 10%时,将减少或增加威源
民爆利润总额 409.07 万元,当价格上涨幅度达到 45.16%时,威源民爆将出现
亏损(按 2017 年 1-8 月威源民爆利润总额 1,847.51 万元计算)。

    二、江铜民爆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江铜民爆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江铜民爆硝酸铵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1,621.91 元/吨、1,335.81
元/吨和 1,667.57 元/吨,2017 年 1-8 月硝酸铵的均价比 2016 年上涨 24.84%,
2016 年比 2015 年下降 17.64%。工业炸药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对江铜民爆利润存
在较大程度的影响。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硝酸铵的价格变动对江铜民爆利润影响的敏感性
分析如下:

                                              价格变动幅度
     项    目
                           184.95%            15%         10%       -10%      -15%
硝酸铵变动的价格
                           3,084.14         250.14      166.76    -166.76   -250.14
(元/吨)
变动的主营业务成
                           5,361.77         434.86      289.91    -289.91   -434.86
本(万元)
变动的利润总额             -5,361.77    -434.86        -289.91    289.91    434.86
变动的利润总额占
2017 年 1-8 月利润         -100.00%         -8.11%      -5.41%     5.41%     8.11%
总额的比例

    以上敏感性分析,硝酸铵的用量(17,385.00 吨)、平均价格(1,667.57 元/
吨)均以江铜民爆 2017 年 1-8 月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

    根据上表,当原材料硝酸铵的价格上涨和下跌 10%时,将减少或增加江铜
民爆利润总额 289.91 万元,当价格上涨幅度达到 184.95%时,江铜民爆将出现
亏损(按 2017 年 1-8 月江铜民爆利润总额 5,361.77 万元计算)。




                                       27
问题九:预案披露,由于民爆产品固有的危险属性,不能完全排除意外安全事故
对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历史上是否发生安全生产
事故或因安全生产相关检查受到处罚。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历史上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因安全生产相关
检查受到处罚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对标的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访谈,报告期
内江铜民爆和威源民爆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亦未因安全生产相关检查而受到行
政处罚。

    二、标的公司守法证明开具情况

    1、江铜民爆守法证明

    根据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出局的《证明》:江铜民爆在本局管辖区域
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 2015 年 2 月 3 日以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行
业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办理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手续,不存在因超负荷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反民用爆炸物品
行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江铜民爆所在地的德兴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江铜民爆自 2015 年 2
月注册以来能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民用爆炸
物品生产及爆破一体化作业服务,未发生过安全治安事故,未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该公司拥有混装炸药及爆破服务一体化合法资质,生产经营正常守法
合规。

    2、威源民爆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守法证明

    (1)威源民爆、威源民爆六六一厂和七〇九厂守法证明

    根据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出局的《证明》:威源民爆及其所属单位(含
威源民爆六六一厂、七〇九厂、威源龙狮)在本局管辖区域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方面相关法律、


                                    28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办理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手
续,不存在因超负荷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反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的行为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威源民爆自成立以来,该公司严
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违
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过公安机关的处罚。

    根据萍乡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出具的《证明》:威源民爆六六一厂近五年来,
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受到过我局的任
何行政处罚。

    根据高安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威源民爆七〇九厂自设立以来,该公司
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漏缴、抗缴、拖欠任何应缴费用或
争议,亦未受到过我局的任何行政处罚。

    (2)威源龙狮守法证明

    根据丰城市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威源龙狮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民用爆
炸物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民用爆炸物
品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过我局的任何行政处罚。

    (3)宏安民爆守法证明

    根据江西省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宏安民爆自 2014 年 2 月
设立以来,在我省辖区内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经营销售活动,不存在违反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规定
的行为,亦未受到过我局的任何行政处罚。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未发生过安全生产
事故,亦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相关检查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关于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业绩承诺


                                   29
问题十:预案披露,本次业绩承诺净利润需扣除公司追加投资或募集配套资金用
于标的资产在建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及节省的财务费用。请补充披露:(1)采用
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和公司的共同产品及报告期内各自销售额,二者的共同客
户及报告期内的各自销售额;(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产品和客户整合计
划,是否存在生产和销售向标的资产倾斜以完成业绩承诺的可能;(3)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等是否计入业绩承诺范围,公司追加投资或募集资金投入扣除仅限于
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和公司的共同产品及报告期内各自销售额,
二者的共同客户及报告期内的各自销售额

     1、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和国泰集团的共同产品及报告期内各自销售
额

     (1)威源民爆的控股子公司威源龙狮、参股子公司威安爆破和萍乡民爆

                                                                                    单位:万元
                     2017 年 1-8 月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威源民爆的控股子公司威源龙狮(持股 51%)
乳化炸药          3,845.24      100.00        4,840.42          100.00   7,124.78      100.00
     小   计      3,845.24      100.00        4,840.42          100.00   7,124.78      100.00
威源民爆的参股子公司威安民爆(持股 40%)
爆破工程             435.01     100.00             331.66       100.00    145.10       100.00
     小   计         435.01     100.00             331.66       100.00    145.10       100.00
威源民爆的参股子公司萍乡民爆(持股 34%)
乳化炸药          1,089.30       85.33            1245.89        85.32   1,129.60       83.67
改性铵油炸药           32.49          2.54           8.77         0.60      8.13          0.60
管索系列             146.84      11.50             174.96        11.98    199.02        14.74
     小   计      1,268.63       99.37        1,429.62           97.90   1,336.75       99.01

     (2)江铜民爆

     江铜民爆产品为混装乳化炸药,国泰集团与江铜民爆不存在共同产品。

     (3)国泰集团


                                             30
                                                                                               单位:万元
                            2017 年 1-8 月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金额
                                                                         (%)                        (%)
     乳化炸药            18,325.11        58.58           26,399.94        57.22      26,927.61         56.59
     改性铵油炸药         3,411.89        10.91            5,732.89          12.43     9,045.59        19.01
     爆破工程             3,093.76        9.89             5,034.94       10.91        2,572.66         5.41
     主营业务收入        31,280.57      100.00            46,139.59      100.00       47,582.77       100.00

           2、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和国泰集团的共同客户及报告期内各自销售
      额

                                                                                               单位:万元
                                       2017 年 1-8 月                 2016 年                      2015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江铜民爆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3,173.57        100.00      20,131.45        100.00      11,372.88        100.00
           小       计            13,173.57        100.00      20,131.45        100.00      11,372.88        100.00
威源民爆的控股子公司威源龙狮(持股 51%)
 江西鑫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       20.64             0.43              -            -
贵州黔西县建安建设工程有限
                                             -             -       41.76             0.86              -            -
            公司
黔南州安平泰爆破工程有限公
                                      131.11         3.41          33.79             0.70         5.38           0.08
            司
上饶市永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
                                      128.97         3.35          50.79             1.05      266.81            3.75
        责任公司
江西省宏安民爆物品销售有限
                                     3,180.41       82.73        4,689.47        96.89       6,806.98           95.62
            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8.53         0.22                -              -              -            -
云浮市恒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42.91         1.12                -              -              -            -
广东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梅
                                       13.33         0.35                -              -              -            -
        州分公司
福建省奕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78         0.36                -              -              -            -
           小       计               3,519.04       91.54        4,836.45        99.93       7,079.17           99.44
威源民爆的参股子公司威安爆破(持股 40%)
新余市渝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          0.9            0.03              -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蒙
华铁路 MHTJ-32 标段项目经            173.72         5.82         162.46             5.28              -            -
            理部
           小       计                173.72         5.82         163.36             5.31              -            -
威源民爆的参股子公司萍乡民爆(持股 34%)
                -                            -             -             -              -              -            -
           小       计                       -             -             -              -              -            -


                                                     31
国泰集团
新余市渝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        9.71      0.02           -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蒙
华铁路 MHTJ-32 标段项目经      429.22       1.37       653.78       1.42           -       -
理部
江西鑫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4.23       0.01        52.94       0.11      91.43     0.19
贵州黔西县建安建设工程有限
                                 26.25       0.08       100.87       0.22     181.92     0.38
公司
黔南州安平泰爆破工程有限公
                                 137.6       0.44       173.05       0.38      49.73     0.10
司
上饶市永和民用爆炸物品有限
                                     -            -    1,009.80      2.19    2,260.98    4.75
责任公司
江西省宏安民爆物品销售有限
                             18,176.18      58.11     15,232.95     33.01   15,734.32   33.07
公司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188.09       0.60             -         -     272.01     0.57
云浮市恒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46.98       0.15             -         -           -       -
广东中人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梅
                                 47.84       0.15             -         -           -       -
州分公司
福建省奕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54       0.01             -         -           -       -
           小   计           19,060.93      60.94     17,223.39     37.33   18,590.39   39.07
           注:占比为对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各自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产品和客户整合计划,是否存在生产和销售
      向标的资产倾斜以完成业绩承诺的可能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为江铜民爆及威源民爆的控股子公司威源龙狮
      (持股 51%)、参股子公司威安爆破(持股 40%)和萍乡民爆(持股 34%)。

           江铜民爆为唯一的客户江铜股份德兴铜矿销售混装乳化炸药并提供爆破服
      务,同时江铜民爆也是江铜股份德兴铜矿唯一的混装乳化炸药及爆破服务供应商,
      国泰集团未取得混装乳化炸药生产许可,不能从事混装乳化炸药的生产及销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国泰集团与江铜民爆的产品及客户整合计划。

           公司与威源民爆的控股子公司威源龙狮共同的产品为乳化炸药,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仅持有威源龙狮 51%股权,在产品生产方面仍将保持独立运营,不
      存在产品整合计划,仍然按照工信部批准的品种及产能在各生产厂点进行生产。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仅持有威源龙狮 51%股权,从国资管理的角度,不
      存在向其销售倾斜的动机;(2)本次交易完成后,从商业逻辑角度,威源龙狮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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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以覆盖其传统运输半径内的用户为主,各生产场点仍然按照各自的销售半径及
区域,各自的传统用户进行销售,公司与威源龙狮客户不存在整合计划。

    公司与威源民爆的参股子公司威安爆破共同的产品为爆破工程,报告期内与
公司相同客户的销售额较小,报告期内分别为 0、163.36 万元、173.72 万元,
并且,本次交易完成后,威安爆破仍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仅为 40%,
从国资管理的角度,不存在向其销售倾斜的动机,公司不存在与其产品和客户的
整合计划。

    萍乡民爆为民爆器材的流通企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从商业逻辑角度,萍乡
民爆仍然以覆盖其传统运输半径内的用户为主,公司与萍乡民爆客户不存在整合
计划;本次交易完成后,萍乡民爆仍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仅为 34%,
从国资管理的角度,不存在向其销售倾斜的动机,公司不存在与其产品和客户的
整合计划。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和国泰集团不存在产品
及客户的整合计划,不存在国泰集团生产和销售向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倾
斜以完成业绩承诺的计划。


    三、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等是否计入业绩承诺范围,公司追加投资或募集资
金投入扣除仅限于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框架协议》,协议所称业绩
承诺对象的“净利润”是指业绩承诺对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的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并应扣除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国泰集团追加投
资或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业绩承诺对象在建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及其节省的财务费
用,其中财务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业绩承诺协议时的理解,协议中“节省的财务费用”已经包含
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即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中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应在考核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指标时予以扣除。

    针对上述事项,交易对方民爆投资已出具相关声明予以确认。

    综上,交易对方承诺的净利润中不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利息收

                                  33
入应在考核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指标时予以扣除是合理的。

问题十一:预案披露,中煤绿洋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报告期内
基本无收入,净利润为负,请补充披露中煤绿洋的评估方法及合理性,并结合中
煤绿洋的业务情况说明收购该标的的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
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中煤绿洋的评估方法及合理性

    中煤绿洋仅采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中煤绿洋主要业务为园林绿化施工,报告期内基本无收入,主要资产为绿化
苗木,其中绝大部分还处于培育期,故评估师判断在现阶段该公司未来期望收益
和所承担的风险无法用货币衡量,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故本次没有采
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此外,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中煤绿洋比较类似或相近的可比
企业,也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该企业资产清晰,且不存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故适合采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是具备合理性的。

       二、结合中煤绿洋的业务情况说明收购该标的的原因及合理性

    民爆生产企业周边需要较大面积的安全防护用地,不能存在永久性建筑物,
故必须通过种植苗木等方式维持安全防护用地不被侵占,中煤绿洋从事园林绿化
业务,对威源民爆维护安全距离防护起到了一定作用,故本次收购将中煤绿洋纳
入了收购范围,具备合理性。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认为:对中煤绿洋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是合
理的。




                                    34
问题十二:预案披露,威源龙狮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 970.55 万元、179.23 万
元和 571.33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请补充披露:(1)威源龙狮报告期内净
利润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2)结合上述业绩波动情况,说明收益法评估参数
的选择合理性和审慎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威源龙狮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

    威源龙狮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的主要是由于 2016 年净利润较低所致。
2016 年威源龙狮净利润较低的主要原因为:(1)受威源龙狮所在地江西省丰城
市江西丰城发电厂 2016 年“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影响,
威源龙狮按当地政府统一要求暂停生产 1 个月,进行全市范围内工业生产企业安
全生产的自查;(2)受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影响,2016 年民爆产品市
场需求下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量及价格均有所下降。受上述两项因素综合
影响,威源龙狮销售收入由 2015 年的 7,124.78 万元,下降到 2016 年的 4,840.42
万元,降幅为 32.06%。而固定成本及期间费用的降幅相对较小,导致威源龙狮
的净利润由 2015 年的 970.55 万元下降至 2016 年的 179.23 万元,降幅为 81.53%。

    随着 2017 年以来民爆市场的好转,威源龙狮的销售已逐步恢复,2017 年
1-8 月已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 3,845.24 万元、571.33 万元。

    二、结合上述业绩波动情况,说明收益法评估参数的选择合理性和审慎性

    本次评估分析了工业炸药的市场行情,考虑目前全国经济稳步、健康地发展,
煤炭、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初见成效,相关产业形势趋好,带动民爆行业业绩企
稳回暖,国家在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水电、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基础建设方
面持续投入,将拉动对民爆物品的国内市场需求,预计未来工业炸药的市场需求
量将会稳中有增。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西省的民爆市场格局更趋稳定,有利于工
业炸药价格继续保持稳定。基于以上考虑,在预测销售收入时,在 2017 年基础
上逐年微幅递增进行预测。

    威源龙狮有多年的炸药生产经验,自 2014 年以来该公司根据工信部颁布的
《民爆技术进步指导意见》,开始陆续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至 2016 年改造基
本完成,该公司的乳化炸药生产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自动化程度高,乳化

                                    35
炸药生产线处于达标水平,目前生产工艺成熟,材料、工时耗用稳定,管理较为
规范,生产成本稳定,评估师以近两年企业的历史成本作为本次评估的预测基础,
并且在此基础的上考虑材料价格、人均工资报酬的上涨等因素。收益法评估参数
的选择是合理审慎的。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认为:本次评估参数选取的是合理、审慎的。

四、其他

问题十三:预案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宏安民爆 40%的股权,
并纳入合并报表,但威源民爆持有威安爆破 40%的股权未纳入合并报表。请补
充披露上述不同会计处理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财务顾问和
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宏安民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威安爆破未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宏安民爆 40%的股权,纳入合并范围,公司
同样持有威安爆破 40%股权未纳入合并范围。其原因主要是基于公司对宏安民
爆及威安爆破控制权的判断。

    公司持有宏安民爆 40%的股权并纳入合并范围,控制权判断分析详见本回
复“问题一”相关部分。

    公司持有威安爆破 40%未纳入合并报表,控制权判断分析如下:

    1、威安爆破股东构成情况:威源民爆对威安爆破出资 200 万元,占比 40%;
章程出资 150 万元,占比 30%;分宜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出资 75 万元,占
比 15%;黄昌柳出资 75 万元,占比 15%。威源民爆虽然是威安爆破第一大股
东,但其他三个股东持股比例相对集中,第二大股东与任意的其他股东只要构成
一致行动人,出资比例及表决权比例都将超过威源民爆。因此,从股东构成情况
分析,威源民爆不构成对威安爆破的实际控制。

                                   36
    公司虽然对宏安民爆同样也持有 40%的股权,但宏安民爆其他 11 个股东股
权比例相对分散,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 15.18%,另外 10 个股东持股比例均
不达 10%。两者股东构成情况存在显著差异。

    2、董事会席位构成分析:威安爆破共设董事席位 5 名,其中:威源民爆占
董事席位 2 名,其他股东占董事席位合计 3 名。从威安爆破董事席位的构成分
析,威源民爆在董事会表决权中虽然能够形成重大影响,但并不能形成控制。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交易完成后,基于以上控制权分析,公司与威源民爆将形成对宏安民爆的实际控
制。因此,公司将宏安民爆纳入本次备考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将威安爆破纳入
合并范围及将宏安民爆纳入合并范围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