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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 临 007 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控股”)提议:以
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1,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与会董事围绕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与讨论,同时比照同行
业上市公司近三年实施送转方案的情况后,最终认为控股股东所提议的利润分配及
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现金流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
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并能维护公司良好
的市场形象,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控股股东提议的利润分配及
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
司 2018 临 008 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
工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路支行申请 6,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青山路支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桃苑路支行申请 12,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7 日;向九江银行洪都大道支行
申请 10,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5 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