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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8-18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 临 073 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西国泰民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西国泰民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募
 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泰
 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5元。截止2016年11
 月7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28万股,募集资
 金总额356,556,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
 发行费用38,646,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909,6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
 验字[2016]第6-0001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13,701,000.00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净额为 1,992,758.18 元;2018 年上半年已
 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净额为
 1,370.16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13,701,000.0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净额为 1,994,128.34 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06,202,728.34元(包括累


                                     1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的净额)。2018年5月28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
案》,拟以截至2018年4月30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7,083.13
万元,“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3,527.4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9.69万元,共计10,620.24万
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详见公司2018临046
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截止日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1902216010515                            96,951.65
        南昌分行阳明路支行
 2      中国银行南昌市城东支    196233629317                          35,273,827.86
        行财会营业部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1899991010003087804                         已销户
        南昌抚河支行
               合   计                                                35,370,779.51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所属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     银行账号/产品名称              截止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61899991010003136695                 70,831,948.83
        南昌抚河支行
               合   计                                                70,831,948.83
       注:2017年4月,经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同意,
终止于2016年12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将存放于交通银行南昌抚河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至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136695),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087804)
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

                                          2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0
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阳明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
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3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7 年 4 月,经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
支行同意,终止于 2016 年 1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
于交通银行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至江西国泰五洲爆
破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136695),并将原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087804)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江西
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抚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 年 4 月已将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款项余额 70,159,973.13 元转入江西国泰
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四)
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三、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无法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2、民爆研发中心的投建是为顺应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增加的
开发需求,进一步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增加
核心竞争力,更好地适应民爆行业政策导向。因该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
益中,且目前尚未投建,暂无法单独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3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拟以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
项目”中未使用余额 7,083.13 万元,“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
3,527.42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
利息 9.69 万元,共计 10,620.24 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
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投资长峰
廊道项目(详见公司 2018 临 046 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4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790.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70.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总额                                                             用状态日
                      变更(如有) 总额                注 2 (1) 金金额   金额(2)    差额(3)=         (4)=             (注 3)   效益   大变化
                                                                                                               期
                                                                                      (2)-(1)       (2)/(1)
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
                                     7,549.90         7,549.90            -   594.03    -6,955.87       7.87                  0 不适用          否
项目
赣州国泰年产 14,000
吨乳化炸药生产线技                   2,742.73         2,742.73            - 2,742.73         0.00    100.00 2015.06      966.70     是          否
术改造项目
抚州国泰年产 24,000
吨乳化炸药生产线技                   3,538.84         3,538.84            - 3,538.84         0.00    100.00 2015.12      961.56     是          否
术改造项目
吉安国泰年产 12,000
吨乳化炸药生产线技                   2,494.50         2,494.50            - 2,494.50         0.00    100.00 2015.02      484.28     是          否
术改造项目
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
                                     3,448.06         3,448.06            -             -3,448.06                             0 不适用          否
目



                                                                      5
偿还银行贷款                      9,000.00             9,000.00               - 9,000.00        0.00
补充营运资金                      3,000.00             3,000.00               - 3,000.00        0.00
合计                             31,774.03            31,774.03                21,370.10   -10,403.93                     2,412.54
                                                                  爆破一体化建设项目及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爆破一体化建设项目由于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现有爆破设备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满足客户需求,按原计划实施容易造成设备闲置;
                                                                            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尚未取得研发楼建设规划,尚未动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已先期投入 93,701,000.0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置换情况出具了信专审字[2016]第 6-00205
                                                                  号《审核报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13,701,000.00 元,剩余资金 10.620.27 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等的净额、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尚未投入,剩余资金将根据承诺投资项目的进展投入使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法定代表人:熊旭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仕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敏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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