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8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8 临 072 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同日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
公司 2018 临 073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