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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中德证券关于国泰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8-29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国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中德证券对国泰集团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国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2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655.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31,790.9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6-
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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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
目”中未使用余额、“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偿还银行贷款”
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共计 10,744.74 万元及其之后产
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长峰廊道项目。

    2019 年 8 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
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宏
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 97,512.21 元、中国银行南昌市城东支行
财会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 36,472,138.85 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
募集资金余额 73,527,778.39 元转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
前,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0,097,409.45 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长峰廊道项目投入资金将根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
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
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
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投资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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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
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或在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
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
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
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
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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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
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
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国泰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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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胡 涛




                __________________

                      张国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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