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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 临 059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
滚动投资使用。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
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52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5
元,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5,65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64.64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0.96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
第6-0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
廊道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
项目”中未使用余额、“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偿还银行贷
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共计10,744.74万元及其
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长峰廊道项
目。
    2019年8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
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
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97,512.21元、中国银行南昌市城东
支行财会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36,472,138.85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
河支行募集资金余额73,527,778.39元转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目前,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097,429.45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长峰廊道项目投入资金将根据实施进度逐步投入,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投资额度: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利用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
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投资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
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或在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
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进
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维
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
定的短期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