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 临 056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同日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
露的公司 2019 临 058 号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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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披露的公司 2019 临 059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宁科技”)
的生产经营需要,促进永宁科技的业务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永宁科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
申请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
司无逾期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
露的公司 2019 临 060 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
的生产经营需要,提升拓泓新材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拓泓新材向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
司无逾期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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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公司 2019 临 061 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5 月 9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及 2019 年 5
月 16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
露的公司 2019 临 062 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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