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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0 临 073 号
债券代码:110803        债券简称:国泰定 01
债券代码:110804        债券简称:国泰定 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格时代”)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为太格时代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
太格时代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太格时代系国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国泰集团占注册资本 69.83%。太格时
代其他股东分别为:珠海交大太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 4.99%,
宿迁太格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格云创”)占注
册资本 2.45%,陈剑云等 9 名自然人(以下简称“自然人股东”)占注册资本 22.73%。
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太格时代拟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 5,000 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太格云创
及自然人股东按照其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的比例保证国泰集团担保的贷款额度。
太格云创及自然人股东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反担保为独立担
保,不受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


                                      1
关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的,该信用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反担保
保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太格时代向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相
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该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0 日
    注册资本:631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 1 号、3 号 2 幢 2 层 202-05 室
    法定代表人:刘升权
    经营范围: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汽车零配件;铁路、城市轨道
交通及电力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
服务;委托加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电力系统自动化产品(限外阜);货物进
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太格时代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2019.12.31/2019 年度         2020.9.30/2020 年 1-9 月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92,585,972.04                 401,125,017.92
   净资产                  279,107,651.99                321,158,531.26
  营业收入                 240,269,322.64                144,605,270.28
   净利润                  62,242,757.85                   42,034,673.04
 资产负债率                        28.91%                         19.9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太格时代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方
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太格云创及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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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按照其占太格时代注册资本的比例保证国泰集团担保的贷款额度。太格云创
及自然人股东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该反担保为独立担保,不受
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被
认定为无效、被撤销的,该信用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反担保保证。具
体担保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太
格时代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
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且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太格时代部分其他股东就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亦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太格时代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持续发展,
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对太格时代的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
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7,1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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