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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1-09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977)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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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会议须知 .................................................... 1

会议议程 .................................................... 3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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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
(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
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
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
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
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
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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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或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
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
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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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 699 号国泰集团 24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
见证律师等。

                              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投票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宣布议案表决情况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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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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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
和丰富经验,自 2018 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以来,
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
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历年各项审计工作。鉴于此,公司拟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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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已实施完毕,现拟对《江
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所涉
注册资本、股份数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3,986,841 元。                551,581,577 元。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93,986,841 股,全部为人民币    551,581,577 股,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                        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
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以及向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工商登记等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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