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国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对国泰集团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2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56,55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 317,909,6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 第 6-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75,910,330.92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93,701,000.00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62,209,330.92 元用于募集项目建设, 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1,525,515.77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5,910,330.92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 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8,487,023.88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0,486,292.96 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剩余资 金将根据承诺投资项目的进展投入使用。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阳明路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城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 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 3 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7 年 4 月,经中德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同意,终止 于 2016 年 1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于交通银行南昌 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至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136695),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361899991010003087804)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 有限公司、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2017 年 4 月已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账 户款项余额 70,159,973.13 元转入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8 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 行、中德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 97,512.21 元、中国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募集资金余 额 36,472,138.85 元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抚 河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73,527,778.39 元,共计 110,097,429.45 元转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 2 2020 年 3 月,经中德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同意,终止了 2019 年 8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199245501005)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中德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彭泽支行、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将余款 111,822,178.78 元转入新设立的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191747862639),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0,486,292.96 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四方监管协议 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791902216010515 120,000,000.00 已销户 已销户 阳明路支行 中国银行南昌市 196233629317 131,887,000.00 已销户 已销户 青云谱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36189999101000308 限公司南昌抚河 75,499,000.00 已销户 已销户 7804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36189999101000313 限公司南昌抚河 - 已销户 已销户 6695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199245501005 - 已销户 已销户 限公司彭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191747862639 - 50,486,292.96 活期 限公司彭泽支行 合计 50,486,292.96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账号为 191747862639 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 行账户外,其余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报告附件 1。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民爆研发中心项目、长峰廊道项目已暂停实施或尚 未投建,且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详细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上述两个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 廊道项目的议案》,将“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 使用余额,“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用于 投资长峰廊道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国泰集团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和国泰集团已披露情 况基本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7,909,6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209,330.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0,097,429.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910,330.92 34.63% 例 已变更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项目, 末投入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 行性是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 用状态日 的效益 (1) (2) 金额的差额 效益 重大变 (如 (4)= 期 (3)=(2)-(1) 化 有) (2)/(1) 爆破服务一体化建 是 75,499,000.00 5,499,000.00 5,499,000.00 — 5,940,300.00 — 100.00 — — 不适用 是 设项目 赣州国泰年产 14000 吨乳化炸药 否 27,427,300.00 27,427,300.00 27,427,300.00 — 27,427,300.00 — 100.00 2015 年 6 月 10,108,000.00 是 否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抚州国泰年产 24000 吨乳化炸药 否 35,388,400.00 35,388,400.00 35,388,400.00 — 35,388,400.00 — 100.00 2015 年 12 月 21,800,200.00 是 否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吉安国泰年产 12000 吨乳化炸药 否 24,945,000.00 24,945,000.00 24,945,000.00 — 24,945,000.00 — 100.00 2015 年 2 月 9,038,200.00 是 否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 民爆研发中心建设 是 34,480,600.00 — — — — — — — — 不适用 是 5 项目 长峰廊道项目 否 - 110,097,429.45 110,097,429.45 62,209,330.92 62,209,330.92 -47,888,098.53 56.50 — — — — 归还银行贷款 否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00 — — — — 合计 — 317,740,300.00 323,798,429.45 323,798,429.45 62,209,330.92 275,910,330.92 -47,888,098.53 —— —— 40,946,4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详见本核查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情况说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3,701,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已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及置换情况 入募集资金 93,701,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 6- 00205 号《审核报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 动资金情况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8 年已 归还募集资金户。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2,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 不适用 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6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胡 涛 __________________ 张国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