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 临 018 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 01
转债代码:110804 转债简称:国泰定 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
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上述变更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
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