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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 临 039 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 01
转债代码:110804       转债简称:国泰定 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办理商业承
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 2 亿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宏

泰物流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长峰廊道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宏泰物流拟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总额度为 2 亿元人民币,由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授信期间内贴现票据到期日
另加 3 年止。宏泰物流自然人股东潘忠华占注册资本 33%,张艺博占注册资本 22%
(以上自然人股东统称“宏泰物流其他股东”)向国泰集团提供反担保。同时,
宏泰物流其他股东将所持宏泰物流共计 55%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国泰集团,并
根据其在宏泰物流出资比例各自对国泰集团担保金额承担相应反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6 日
    注册资本:344,660,954.33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杨梓镇马桥村
    法定代表人:陈祖华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制作以及相关的
物流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泰物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21.3.31/2021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345,291,350.16               362,453,617.54

   净资产                    344,616,003.32                  345,108,213

  营业收入                                0                   592,920.36
   净利润                     -1,128,410.17                   492,209.68

 资产负债率                           0.20%                        4.79%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
间接持有宏泰物流 45%股权;自然人潘忠华持有宏泰物流 33%股权,自然人张艺
博持有宏泰物流 22%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宏泰物流提供担保相关协议主要内容为: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至授信期间内贴现票据到期日另加 3 年止;
    反担保情况:宏泰物流其他股东将所持宏泰物流共计 55%股权作为担保物质
押给国泰集团,并根据其在宏泰物流出资比例各自对国泰集团担保金额承担相应
反担保责任。目前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审核通过上述股权出质设立业务申请,
并出具相应登记通知书。
    其他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
宏泰物流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长峰廊道项目建设需要,同时宏泰物流作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实时掌握宏泰物流运营情况和资信状况,且
其他股东方为上述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担保行
为总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因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宏泰

物流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有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对外担保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对外担保行
为,其他股东方已提供反担保措施,公司能够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宏泰物流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6,5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0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
或违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