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国泰集团独立董事意见2021-09-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与客观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不会损害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汉国、柳习科、汪志刚
                                             2021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