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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1 临 067 号
债券代码:110803       债券简称:国泰定 01
债券代码:110804       债券简称:国泰定 02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4 号)核准,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28.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 6.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55.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64.6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90.96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
[2016]第 6-0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
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根据长峰廊道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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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公司以恒合投资为投资主体,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本金及全部结余
利息对宏泰物流进行增资及转增资本公积,专项用于长峰廊道项目。为规范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及《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第四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新增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专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彭泽支行
    账户名称: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账号:191747862639
    2019 年 8 月,公司、宏泰物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宏泰物流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
资金余额 97,512.21 元、中国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财会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
36,472,138.85 元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抚 河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73,527,778.39 元,共计 110,097,429.45 元转入宏泰物流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3
月,经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同意,终止了 2019
年 8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99245501005)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彭泽支行、宏泰物流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将余
款 111,822,178.78 元(含本金及利息)转入新设立的宏泰物流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已通过自筹方式进一步投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1747862639)不再
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便于账户管理,宏泰物流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
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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