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保荐机构,对国泰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4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 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准,国泰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5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5 元。截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止,国泰集团共 募集资金 356,556,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 等发行费用 38,646,4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909,600.00 元。公司上 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 信验字[2016]第 6-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93,701,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 的自有金 93,701,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 6-00205 号《审核报告》。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6,526,848.73 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8,617,248.73 元。2021 年,公 司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50,616,517.81 元用于募集项目建设,本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130,224.85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并已销 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6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2016 年 11 月,公司、中德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阳明路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 3 个专户储存募集资金。 2017 年 4 月,经中德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同意,终 止了 2016 年 1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至江西国泰五 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136695), 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1899991010003087804)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 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 年 4 月,公司已将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款项余额 70,159,973.13 元转入江西国 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8 月,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 支行、中德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设立江西宏泰物流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245501005)。公司已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阳明路支行募集资金余额 97,512.21 元、中国银行南昌市青云谱支行财会 营业部募集资金余额 36,472,138.85 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募 集资金余额 73,527,778.39 元共计 110,097,429.45 元转入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2020 年 3 月,经中德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同意, 终止了 2019 年 8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将原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199245501005)作销户处理。同时公司、中德证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将余款 111,822,178.78 元转入新设立的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2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91747862639)。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已通过自筹方式进一步投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1747862639) 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便于账户管理,宏泰物流已于 2021 年 12 月办理完 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 791902216010515 120,000,000.00 - 已销户 阳明路支行 中国银行南昌市 196233629317 131,887,000.00 - 已销户 青云谱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抚河 361899991010003087804 75,499,000.00 - 已销户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抚河 361899991010003136695 -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199245501005 - - 已销户 限公司彭泽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191747862639 - - 已销户 限公司彭泽支行 合 计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 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结论意见 3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国泰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和 国泰集团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7,909,6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616,517.8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0,097,429.4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6,526,848.7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63%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分变更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4) 效益 生重大变 差额 态日期 效益 (如有) =(2)/(1) 化 (3)=(2)-(1) 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是 75,499,000.00 5,499,000.00 5,499,000.00 — 5,940,3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赣州国泰年产 14000 吨乳化 否 27,427,300.00 27,427,300.00 27,427,300.00 — 27,427,300.00 — 100.00 2015 年 6 月 8,529,361.00 是 否 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抚州国泰年产 24000 吨乳化 否 35,388,400.00 35,388,400.00 35,388,400.00 — 35,388,400.00 — 100.00 2015 年 12 月 12,434,118.29 是 否 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吉安国泰年产 12000 吨乳化 否 24,945,000.00 24,945,000.00 24,945,000.00 — 24,945,000.00 — 100.00 2015 年 2 月 13,140,728.17 是 否 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34,480,600.00 — — — — — — — — 不适用 否 长峰廊道项目 否 - 110,097,429.45 110,097,429.45 50,616,517.81 112,825,848.73 2,728,419.28 100.00 — — — — 归还银行贷款 否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1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00.00 — — — — 合计 — 317,740,300.00 323,798,429.45 323,798,429.45 50,616,517.81 326,526,848.73 2,728,419.28 — — 34,104,207.46 — — 爆破一体化建设项目及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1、爆破一体化建设项目由于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已根据爆破工程业务发展需要购置部份机械设备,一定程度上 提高了自身爆破服务水平的同时,也满足现有市场对于爆破服务一体化服务的需要,鉴于募投项目中计划购置的部分设备为高端进口设备,采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价格相对较高,与现有的爆破服务一体化业务规模不匹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置设备容易导致资产闲置; 项目) 2、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未取得研发楼建设规划,至今尚未动工。经公司 2017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已在高新大道 699 号购买科研办公写字楼,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民爆研发中心科研需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 募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及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 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93,701,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已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93,701,0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 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第 6-00205 号《审核报告》。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明 金情况 确同意的意见,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8 年已归还募集资金户。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使用不超过 12,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326,526,848.73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闲置募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剩余资金 0 元,报告期无剩余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6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项目拟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计划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1) (2) (3)=(2)/(1) 期 变化 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 目 长峰廊道项目 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0,097,429.45 110,097,429.45 112,825,848.73 100.00% — —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 110,097,429.45 110,097,429.45 112,825,848.73 — — — — — 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节余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集资金投资长峰廊道项目的议案》,以“爆破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 73,527,778.39 元,“民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未使用余额 36,472,138.85 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元,“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利息 97,512.21 元,共计 110,097,429.45 元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控股子公司 募投项目) 宏泰物流投资长峰廊道项目(详见公司 2018 临 046 号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经过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 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超 张国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