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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 临 010 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 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董家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
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
不送股,不转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 临
012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辛仲平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
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临 013 号)。

    (九)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确保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 15.4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申请的银行
       授信主体                 银行名称                            授信期限
号                                                    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20,000      一年
2                   中信银行赣江新区支行                   6,000      一年
3                   九江银行洪都大道支行                  10,000      一年
4                   中国工商银行南昌站前路支行             6,000      一年
5                   中国民生银行象山南路支行              10,000      一年
     江西国泰集团
6    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18,000      一年
7                   招商银行南昌分行                      34,000      三年
8                   上海浦发银行南昌秋水支行              10,000      一年
9                   光大银行南昌县支行                    10,000      一年
10                  广发银行南昌新建支行                  20,000      一年
     北京太格时代
11   自动化系统设   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5,000      一年
       备有限公司
12   江西拓泓新材
                    招商银行艾溪湖支行                     4,000      一年
       料有限公司
13   江西永宁科技
                    中国银行铜鼓支行                       1,000      一年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5,4000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司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为提
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
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公
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等文件资料,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临 014
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昌艾
溪湖支行申请申请综合授信 4,000 万元(含 2021 年 9 月已提供担保的 2000 万元额
度)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 临 015 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招商银
行南昌分行商业承兑汇票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临 015 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 万元中国
银行铜鼓县支行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临 015 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提请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 年临 016 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