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2临037号
转债代码:110803 转债简称:国泰定01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江
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科新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泰集团”)为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对拓泓新材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澳科新材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
为拓泓新材提供担保余额为 2,146 万元,为澳科新材提供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人民币 24,576.42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9.47%。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规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
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和促进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澳科新材的经营发展,同时鉴于“科贷通”
贷款利率较低,因此公司为拓泓新材、澳科新材向中国银行宜春分行申请“科贷通”
贷款提供担保,其中为拓泓新材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含),为澳科新材担保金
额不超过500万元(含),担保有效期均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拓泓新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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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方邹招明、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澳科
新材其他股东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国资”)、谢
椿云等4名自然人股东向国泰集团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拓泓新材
公司名称: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5500.2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曾庆斐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品、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相关原料的进口及
公司产品的出口业务、相关产品及原料的贸易业务;再生资源回收储存与综合循环利
用;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发、制造、销售;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拓泓新材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021.12.31/2021年度 2022.6.30/2022年1-6月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2,022,562.89 130,043,202.76
净资产 86,983,806.98 100,407,213.22
营业收入 125,690,019.44 95,376,723.68
净利润 7,598,337.67 8,065,249.81
资产负债率(%) 28.71% 22.79%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拓泓新材57.92%股权,
其他股东方为:邹招明(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1.59%)、黄埔军(占拓泓新材注册资
本17.67%)、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2.82%)。
(二)澳科新材
公司名称: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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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040.816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工大道7号
法定代表人:谢椿云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和非金属制品、非金属材料科研、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澳科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2021.12.31/2021年度 2022.6.30/2022年1-6月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7,934,137.03 85,550,275.90
净资产 25,128,779.13 30,957,890.26
营业收入 17,322,267.85 1,037,168.12
净利润 -7,065,107.68 -2,877,432.55
资产负债率 71.42% 63.81%
公司直接持有澳科新材51.00%股权,其他股东方为:大成国资(占澳科新材注册
资本22.05%)、谢椿云等7名自然人(占澳科新材注册资本26.9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 拓泓新材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拓泓新材其他股东邹招明、黄埔军、共青城盛圣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按照其占拓泓新材注册资本的比例向国泰集团提供反担保。
(二)澳科新材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伍佰万元人民币,以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反担保情况:澳科新材其他股东大成国资、谢椿云等4名自然人股东按照其占澳
科新材注册资本的比例向国泰集团提供反担保。
以上其他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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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为拓泓新材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拓泓新
材的财务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能够进行实时监控和掌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
小,该等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其他股东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为澳科新材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澳科
新材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且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拓泓新材、澳科新材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提高融
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同时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两
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总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为
24,576.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4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
保情形。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或违
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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