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集团: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1-06
国泰集团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977)
202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二年一月
国泰集团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目录
会议须知........................................................................................................................... 1
会议议程........................................................................................................................... 3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国泰集团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
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
(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
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
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
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
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
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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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或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
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
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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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 699 号国泰集团 24
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
见证律师等。
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投票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宣布议案表决情况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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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洪余和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余和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江西
省水利水电学校机电教研组组长,江西省汇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干部、部长,江
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江西省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省水
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改革办主任兼江西省水投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
任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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