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04-22
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085 号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
美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华兴所(2020)审字 GD-106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的有关要求,丸美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
明所附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
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丸美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丸美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
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丸美股份
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
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丸美股份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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