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就丸美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 次公开发行 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4 元,共 募集资金 842,1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138,021.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001,978.42 元,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 [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加:累计利 减:以前 息收入、投 年度已 减:本年使用 减: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净额 资收益扣 使用募 募集资金金 专户金额 期末余额 除手续费 集资金 额 净额 金额 790,002,000.00 578,931.88 - 2,133,000.00 620,000,000.00 168,447,931.88 1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790,002,000.00 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 790,001,978.42 的差 异 21.58 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募集 资 金项目 累计 已使 用募 集资金 2,133,000.00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578,931.88 元,减除现金 管理专户余额 6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 168,447,931.88 元。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募集 资 金在银 行专 户的 存储 金额为 88,447,931.88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存款余额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7159110804 活期 50,457,809.20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6733010207 活期 18,076,065.66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6733010605 活期 7,746,040.54 518802029000240634 活期 6,586,093.86 重庆银行两江分行 518802029000240634-2 定期 80,000,000.00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6733010406 活期 5,581,922.62 合计 - 168,447,931.88 2 四、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9,000.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3.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部分变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3)=(1)-(2) 化 彩妆产品生产建设 否 25,026.35 25,026.35 - - 25,026.35 0.00% 2021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5,789.56 25,789.56 - - 25,789.56 0.00% 2021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智慧零售终端建设 否 11,766.40 11,766.40 - - 11,766.40 0.00% 2022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 否 8,865.00 8,865.00 213.30 213.30 8,651.70 2.41% 2021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否 7,552.89 7,552.89 - - 7,552.89 0.00% 2020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合计 — 79,000.20 79,000.20 213.30 213.30 78,786.90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7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 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6.2 亿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各个项目仍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处于建设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5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086 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丸美股份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该专项说明关于 丸美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丸美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19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