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14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 6 楼丸美股
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秦昕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83 丸美股份 2020/11/2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 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2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 6 楼丸
美股份会议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
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
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
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出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 6 楼
联系人:程迪 联系电话:020-6637 8666 传真:020-66378600
电子邮件:securities@marubi.cn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2 月 4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