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以
微信通迅、电话、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鉴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 2
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 位激励对象因自
身原因主动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 3.08 万
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及相关授予数量和预留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由 67 名调整为 65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 3.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至本
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6.26 万股调整
为 83.18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 万股调整为 19.08 万股。本次调整后,
预留部分的权益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权益总数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激励对象林霓系董事王
开慧之妻。因此,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
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为首次授
予日,以 32.53 元/股的价格向 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激励对象林霓系董事王
开慧之妻。因此,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