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就丸美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 次公开发行 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4 元,共 募集资金 842,1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138,021.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0,001,978.42 元,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 [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加:累计利息 减:以前年 减:本年使 收入、投资收 减: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净额 度已使用募 用募集资金 益扣除手续费 专户金额 期末余额 集资金金额 金额 净额 790,002,000.00 27,494,834.11 2,133,000.00 9,183,991.77 686,000,000.00 120,179,842.34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790,002,000.00 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 790,001,978.42 的差 1 异 21.58 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 金项目 累计已 使用 募集资金 11,316,991.77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27,494,834.11 元,减除 现金管理专户余额 686,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 120,179,842.34 元。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 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 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 金在银 行专户 的存 储金额为 120,179,842.34 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类型 存款余额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7159110804 活期 17,524,264.69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6733010207 活期 1,361,151.26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6733010605 活期 1,356,987.37 518802029000240634 活期 17,979,848.61 重庆银行两江分行 518802029000240634-3 定期 70,000,000.00 招商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120906733010406 活期 11,957,590.41 合计 - 120,179,842.34 四、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9,000.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8.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26.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1.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68%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部分变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3)=(1)-(2) 化 彩妆产品生产建设 是 25,026.35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 否 25,026.35 25,026.35 95.01 95.01 24,931.34 0.38% 2023 年 3 月 - 不适用 否 厂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25,789.56 25,789.56 - - 25,789.56 0.00% 2021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智慧零售终端建设 否 11,766.40 11,766.40 - - 11,766.40 0.00% 2022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 否 8,865.00 8,865.00 224.08 437.38 8,427.62 4.93% 2021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否 7,552.89 7,552.89 599.31 599.31 6,953.58 7.93% 2022 年 7 月 - 不适用 否 合计 — 79,000.20 79,000.20 918.40 1,131.70 77,868.50 —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 年,作为一家深耕护肤领域的化妆品企业,公司看好彩妆品类的市场发展空间,拟大力拓展 4 彩妆品类,公司投资了“恋火”彩妆品牌,同时也将《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作为公司首发上市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公司“恋火”彩妆品牌在发展中重塑了品牌形象和定位,目前“恋火”的彩妆产品韩国供应通路 已打开, 恋火”彩妆产品由韩国知名代工厂商 COSMECCA KOREA(蔻诗曼嘉韩国)、COSMAX(科 丝美诗)等在韩国生产。 公司 2017 年四季度开始通过“恋火”品牌试水彩妆品类,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前三季度收入 分别为 2667.25 万元、2045.08 万元,829.55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1.69%、1.14%、0.73%。 经过几年发展,“恋火”彩妆品牌的经营情况并未达到公司对彩妆品类拓展预期。由于彩妆品类产 品多、色号多,流行趋势变化快,其运营模式和护肤品有着的一定差异,倘若没有能够及时并准 确把握最新流行趋势,容易形成滞销库存,影响资金周转及盈利能力。公司综合考虑后适时调整 了对彩妆品类的发展策略,未来公司业务将仍以擅长的护肤品品类为主,彩妆品类将作为辅助品 类发展。 近三年公司业务收入分别为 13.5 亿元,15.7 亿元、18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5.5%,其中护肤品类 占比均在 98%以上。公司目前自有一个工厂,于 2014 年投产,护肤品类设计产能为 3,382.50 吨, 2019 年产能利用率为 78.4%。在生产过程中,乳化环节是生产线的产能瓶颈环节,由于公司产品 较多,每次更换产品种类时,均需要对包括乳化罐在内的生产线进行彻底清洗,这造成了生产实 际可利用时间低于理论时间。近三年公司委外加工费用分别为 2054.84 万元、2565.22 万元、3487.22 万元,委外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4.79%、5.15%、6.08%,委外生产不断增加, 产能自给情况已日渐不足。 基于以上,公司需要提前进行产能规划布局,以解决未来市场旺盛需求与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 满足公司未来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为实现公司多品牌、多品类发展 战略做好产能准备。鉴于以上,原以彩妆产品为主的《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不再符合公司 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在护肤品类有产能扩张需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 5 项目”。新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道伴河路以东、电台路以北(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资金安排: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7,565.3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3,291.84 万元,包括建筑工 程、设备购置与安装费用等;铺底流动资金 4,273.50 万元。 资金来源:原“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 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6.86 亿元,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为各个项目仍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处于建设中。 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0 年 7 月 25 日延期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6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彩妆产品 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7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入金额 金额(2) (3)=(2)/(1) 总额 (1)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化 妆 品 智能 制 造 彩妆产品生产 25,026.35 25,026.35 95.01 95.01 0.38% - 不适用 否 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 25,026.35 25,026.35 95.01 95.01 0.38% - — —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2017 年,作为一家深耕护肤领域的化妆品企业,公司看好彩妆品类的市场发展空间,拟大力拓展 彩妆品类,公司投资了“恋火”彩妆品牌,同时也将《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作为公司首发上市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公司“恋火”彩妆品牌在发展中重塑了品牌形象和定位,目前“恋火”的彩妆产品韩国供应通路已 打开,“恋火”彩妆产品由韩国知名代工厂商 COSMECCA KOREA(蔻诗曼嘉韩国)、COSMAX(科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丝美诗)等在韩国生产。 公司 2017 年四季度开始通过“恋火”品牌试水彩妆品类,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前三季度收入 分别为 2667.25 万元、2045.08 万元,829.55 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 1.69%、1.14%、0.73%。 经过几年发展,“恋火”彩妆品牌的经营情况并未达到公司对彩妆品类拓展预期。由于彩妆品类产 品多、色号多,流行趋势变化快,其运营模式和护肤品有着的一定差异,倘若没有能够及时并准确 把握最新流行趋势,容易形成滞销库存,影响资金周转及盈利能力。公司综合考虑后适时调整了对 彩妆品类的发展策略,未来公司业务将仍以擅长的护肤品品类为主,彩妆品类将作为辅助品类发 展。 8 近三年公司业务收入分别为 13.5 亿元,15.7 亿元、18 亿元,复合增长率为 15.5%,其中护肤品类 占比均在 98%以上。公司目前自有一个工厂,于 2014 年投产,护肤品类设计产能为 3,382.50 吨, 2019 年产能利用率为 78.4%。在生产过程中,乳化环节是生产线的产能瓶颈环节,由于公司产品 较多,每次更换产品种类时,均需要对包括乳化罐在内的生产线进行彻底清洗,这造成了生产实际 可利用时间低于理论时间。近三年公司委外加工费用分别为 2054.84 万元、2565.22 万元、3487.22 万元,委外加工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4.79%、5.15%、6.08%,委外生产不断增加,产 能自给情况已日渐不足。 基于以上,公司需要提前进行产能规划布局,以解决未来市场旺盛需求与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满 足公司未来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为实现公司多品牌、多品类发展战 略做好产能准备。鉴于以上,原以彩妆产品为主的《彩妆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不再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公司在护肤品类有产能扩张需求。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9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鉴 证 报 告 》( 华 兴 专 字 [2021]21000640041 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丸美股份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该专 项说明关于丸美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 相符。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丸美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0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