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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
原计划的 2021 年 7 月 25 日延期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
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20.54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1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213.8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广会验
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
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1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30.58 万元,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8,713.43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已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变动情况
                                          资总额          资金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
                            25,026.35     25,026.35     2,254.36
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89.56     25,789.56             -
                                                                         注
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11,766.40     11,766.40             -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8,865.00      8,865.00       700.27       延期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             7,552.89      7,552.89     1,175.95
合计                        79,000.20     79,000.20     4,130.58
       注:原募集资金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拟变
更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拟使用募
集资金8,865.00万元,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
       截止2021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尚未建设完成。经审慎考虑,在募投项目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拟延期“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延期后的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于2023年7月25日前完成。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名称
                                日期(调整前)            日期(调整后)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7 月 25 日         2023 年 7 月 25 日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
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 8,865.00 万元,由公司
具体实施,本项目拟通过建设 DMP 大数据管理平台、BW 数据仓库、BI 商业智能分
析系统、SCRM 会员管理系统、AI 智能分析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模块,挖掘消费者更深
层次的潜在需求,深化消费者体验、互动等粘性建设,完善会员、社交平台等的管
理与运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指导产品开发、广告投放,进一步提高品牌竞争力。
    由于本项目涉及的数字系统定制化程度较高,且均与业务流程优化相关,通过
前期的实地调研、需求收集、业务流程优化设计和方案讨论,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公司基于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对本项目建设思路、规划、技术路线等的进行了
审慎论证,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组相关人
员未及时复工及驻场,也延长了项目环节的推进。综上,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预期
有所延迟。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
后续,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的态度推进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四、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考虑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
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期延期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
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
规模。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八、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