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
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怀庆、孙云起回避表决,7 位非关联董事全
部投票同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
品、租入房产,是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
为公司经营服务,遵循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
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1年 2021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方
别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产品 重庆庄胜 4,000.00 2,488.95 附注1
房屋租赁 孙怀庆、王晓蒲 30.00 24.72
房屋租赁 上海蔚恒 300.00 0 附注2
合计 4,330.00 2,513.67
附注 1、重庆庄胜是公司重庆地区的线下经销商,受疫情影响,线下业绩未达预期。
附注 2、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安排原因未实际向上海蔚恒租赁房屋。2021
年 12 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禾星(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蔚恒签署租赁合同,
拟租用上海蔚恒在上海的自有物业用于新品牌运营办公等用途,租赁期三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三年租金总额为 515.61 万元。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
公司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占同 本年年初至披 占同 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2022年预 类业 露日与关联方 2021年实际发 类业 年实际发
关联方
类别 计金额 务比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务比 生金额差
例(%) 交易金额 例(%) 异较大的
原因
销售产品 重庆庄胜 3,000.00 / 481.57 2,488.95 1.44
孙怀庆、
房屋租赁 30.00 / 6.86 24.72 15.30
王晓蒲
200.00
房屋租赁 上海蔚恒 / 25.28 0 0
(附注3)
合计 3230.00 - 513.71 2,513.67
附注 3、2022 年 3 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蔚恒签
署租赁合同,拟租用上海蔚恒在上海的自有物业用于创新研发、新品牌孵化用途,
租赁期两年 9 个月,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2022 年 4 月免
租,租金从 2022 年 5 月开始起算,租金总额为 337 万元。2022 年度,禾星(广州)
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蔚恒租赁房屋预计租金合计约
2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孙怀庆、王晓蒲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怀庆,男,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晓蒲,女,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采购部部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怀庆先生和王晓蒲系夫妻关系,孙怀庆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与王晓蒲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自然人资
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重庆庄胜”)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09391774W
成立日期:2001 年 06 月 12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 7 号 22-6#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广告;销售化妆品、服装、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
化学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软硬件、家
用电器。
主要股东:孙怀彬持股 99.5%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超过十年,在化妆品市
场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是公司重庆区域的经销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
产 2,858.21 万元,净资产 1,012.21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 4,713.33 万元,净利
润 97.97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实际控制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
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上海蔚恒”)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LG65X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 301 号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0 万
主营业务:信息、网络、智能、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多媒体设计,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
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孙怀庆持股 99%
长三角是国家化妆品业务重要基地,聚集着大量品牌、研发、平台等产业资源
和高端人才。公司计划在上海设立创新中心,通过建立新的战略据点,吸引高端人
才,拓展创新、研发、新品牌孵化等业务。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拥有
自有物业,物业设计和装修能够满足公司办公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上海设立创新
中心的形象展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未
经审计总资产 23,428.74 万元;期末净资产 4,690.35 万元;营业收入 5.19 万元;
净利润-33.53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实际控制的企业,且其胞弟孙怀彬在其
中担任执行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前期未发生交易,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
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租赁房屋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履约条款
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确定。产品销售按公司经销商统一定价确定,房
屋租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发生,能充
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经营服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
合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
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上述
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同意丸美股份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