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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解释第15号”、“解释第16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本文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
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本文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 15 号
    A.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
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
    B.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 15 号明确了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
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
金额。
    2、解释第 16 号
    A.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
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
所得税影响。
    B.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明确了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 15 号
    A.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B.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
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
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采用解释第 15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 16 号
    A.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
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
的,进行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B.关于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
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采用解释第 16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