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9-19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一八年九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大会会议议程
二、大会会议须知
三、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确定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张宪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8 年 10 月 8 日 上午 10:00
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 170 号 A 栋 228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见证律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大会程序:
一、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二、宣读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会议议案
1 《关于确定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提名张宪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2
议案》
三、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现场会议投票表决、计票;
五、股东发言;
六、大会发言解答;
七、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由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大会结束。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
三、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所有的议案均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
项表决应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
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
权”;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
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司申请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
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
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
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议案一
关于确定 2019 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
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德莱”)2019 年的经营规划和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 15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
拟用于公司向商业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开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供应链金融、商票
保贴等用途,具体授信计划安排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 浙江康德莱 合计
授信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100,000 100,000
浙商银行 10,000 10,00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20,000 20,000
中国银行温州瓯海区支行 20,000 20,000
授信额度合计 130,000 20,000 150,000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时限将视
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将在不超过上述授信
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议案二
关于提名张宪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康德莱企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推荐意见,提名张宪淼先生为上海
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附:张宪淼先生简历
张宪淼,男,1958 年 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2009 年 6 月
毕业于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康德莱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康德莱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等。现任康
德莱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
法定代表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张宪淼先生通过康德莱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7,939,72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8.591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