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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德莱: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9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恪尽职守,展开各项监督职能的落实,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如下: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关
   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
   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辞职并增补监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
   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周晓岚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并选举薛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增补监事的议案》、《关于转让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展开了监督职能的工作,具体为:
    2-1、每季度赴公司及下属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监督核查,充分揭示
公司及下属企业存在的不足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其结论均与被监督企业充分沟通,
并向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了通报。
    在上述监督过程中,监事会采取了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工作调研
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
    2-2、针对具体事项的监督核查,监事会积极探索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相关工作成果,以甑别出监事会需要关
    注并监督的具体事项。通过归纳分析这些监督核查点以及整改情况,以评价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日常的履职情况。
    经过2018年的现场监督实践,已将这些核查点的工作要点进行归纳整理,并
    作为监事会现场检查的指导性文件。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运作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
况、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与核查活动,形成以下意见:
3-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
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议也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
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
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
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3-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18 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
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
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因而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3-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