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9-042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 医械”),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 增资方案:康德莱医械拟以总股份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中的股东投入溢价部分中的 60,000,000 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康德莱 医械股份数由 60,000,000 股增加至 120,000,000 股,康德莱医械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6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20,000,000 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其持股 比例为 35.7143%。 本次康德莱医械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为增强康德莱医械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和康德莱医械《公司章程》 的规定,康德莱医械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转增方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康 德莱医械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 243,089,658.13 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形成原因 金额 股份改制时的留存收益转至资本公积 60,210,215.07 股东投入溢价 182,670,0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净资产合并溢价 209,443.06 合计 243,089,658.13 本次增资拟以总股份数 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中的股东投入溢 价部分中的 60,000,000 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康德莱医械股份数由 60,000,000 股增加至 120,000,000 股,康德莱医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20,000,000 元。 上述转增完成后,康德莱医械各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857,142 35.7143 2 宁波怀格泰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00,000 21.0000 3 梁栋科 9,542,854 7.9524 4 林森 7,142,858 5.9524 5 王瑞琴 7,142,858 5.9524 6 陈星 7,071,430 5.8928 7 黄楚彬 7,071,430 5.8928 8 宁波同创速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0 5.0000 9 王锴 5,571,428 4.6429 10 宁波瑛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0 2.0000 合计 120,000,000 100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内容。本次康德莱医械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95295174 2、名称: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 925 号 2 幢 5、法定代表人:梁栋科 6、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7 日 8、营业期限:2006 年 6 月 7 日至不约定期限 9、经营范围:从事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范围详见许可证)、仪器仪表的生 产、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金 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模具设计、销售,从事模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2,062,361.37 净资产 372,453,707.15 营业收入 201,142,214.11 利润总额 66,394,691.22 净利润 57,759,338.59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康德莱医械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康德莱医械的综 合竞争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德莱医械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